【广东茂名】信宜市北界镇一家菜摊未按规定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销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被处罚

2023-10-10 15:14:01 - 中国质量新闻网

【广东茂名】信宜市北界镇一家菜摊未按规定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销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被处罚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信用中国(广东茂名)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信宜市北界镇潘上文菜摊,该菜摊未按规定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信市监处罚〔2023〕436号

处罚类别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0.5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015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违法事实经查明,当事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油麦菜”(商标:/、购进日期:2023-07-25、规格:/)经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检验,被证实所检项目中阿维菌素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于2023年7月25日购进上述“油麦菜”15kg,摆放在经营场所内销售,购进价格为5元/kg,销售价格为6元/kg。2023年7月25日上述“油麦菜”已销售完毕。本案涉案货值金额为90元,销售利润为15元。另查明,当事人采购食用农产品未按规定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能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内容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对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予以警告;2、对当事人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予以没收违法所得15元,罚款5000元,罚没款项合计5015元,上缴国库。

违法行为类型农残超标农产品

行政相对人名称信宜市北界镇潘上文菜摊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注册号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00000000000000000X--440983600026053------潘**

处罚决定日期2023-10-07

公示截止日期2026-10-07

处罚机关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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