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公积金政策重要调整!解读来了→

2024-10-10 08:54:37 - 江苏省政府网站

转自:宜昌发布

今天

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

就大家目前最关注的几个热点问题

做详细解答

PART1

关于第二套住房“商转公”

2021年,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开通了首套房“商转公”贷款。现在,第二套住房“商转公”来了,而且贷款门槛进一步降低!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将“商转公”贷款条件中主借款人公积金缴存地须在宜昌区域内,调整为主借款人公积金缴存地或户籍地须在宜昌区域内。

➤例如

户口在宜昌但公积金缴存地在武汉的单身宋女士,现在伍家岗区有两套房产,其中一套办理了商业银行购房贷款,在符合中心商转公贷款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申请办理第二套住房“商转公”业务。

随着“认房认贷”政策利好因素的叠加,第二套住房“商转公”可能就变成首套了。

➤例如

公积金缴存地都在宜昌的单身王女士,现在伍家岗区有一套房产,西陵区有一套房产并办理了商业贷款,且在城区无公积金贷款记录。在符合中心规定的其他贷款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申请办理首套房“商转公”业务。

PART2

关于房屋套数认定标准

在确定借款人家庭房屋套数时,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仅核查借款人家庭在购房所在地(县、市、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住房套数。举个例子:

➤例如

单身的李女士在西陵区拥有两套房产,且未办理过公积金贷款。现李女士在伍家岗区购房,按现政策,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这套房屋属于首套房,享受首套房贷款利率。

PART3

关于公积金贷款次数认定标准

在确定借款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次数时,仅核查借款家庭在购房所在地行政区域范围(县、市、夷陵区、城区)的公积金贷款记录。并实行“认房不认首次贷”政策,借款人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时,仅使用1次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的,公积金贷款记录不再纳入房屋套数认定范围,仅根据借款人家庭在购房所在地(县、市、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实际住房套数进行认定,无住房的,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2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不得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例如

已婚的王先生与爱人在夷陵区共有三套房产,其中一套办理过一次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现在他们想在伍家岗区购置一套房产,夫妻二人在伍家岗区均无房产,在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系统内宜昌城区(不含夷陵区)也未办理过公积金贷款。按现政策,该房屋也属于首套!

PART4

关于公积金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符合条件并取得“楚才卡”“宜才卡”的人才及宜昌户籍生育多孩家庭,以调标后为基数继续执行已发布的贷款额度上浮倍数政策。

➤例如

来自西陵区的乔先生,在小程序上申请了宜才卡,属于F类人才(大学本科)。原本,在其他贷款条件符合的情况下,可贷款最高额度为60*1.3=78w,而现在,他可以贷80*1.3=104w,足足提高了26w!

看了上面的解答

这下是不是清楚多了?

如果您还有疑问

可拨打热线

0717-12329或0717-6268595

来源丨宜昌公积金中心

编辑丨郑郑     编审丨龙怡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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