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广网虚假记载处罚落地,三位责任人处罚减轻,投资者维权征集已开始

2024-10-10 11:12:46 - 媒体滚动

广电网络曾存在对不符合投资收益确认条件的相关项目的债务重组收益予以确认的情况。

10月9日盘后,ST广网(600831.SH)公告收到陕西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ST广网及数位责任人被罚。投资者维权征集已开始,维权方式详见文末。

ST广网即广电网络,全名为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广播影视网络、广播电视节目收转等业务。近年来ST广网出现大额亏损,2024年上半年,ST广网实现营收8.58亿元,同比减少33.11%,归母净利润亏损3.64亿元,上年同期为盈利2010.62万元。

关于此次调查及处罚,ST广网最初于2023年12月25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2024年7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违法事实方面具体来看,据披露,2022年,ST广网对不符合投资收益确认条件的相关项目的债务重组收益予以确认,共涉及白水县雪亮工程、合阳县立体防控体系治安视频监控图像服务安装服务工程,以及社区警务e采通信息平台软件著作权等3个项目。

上述相关事项导致广电网络2022年年报合并财务报表虚增利润总额2352.16万元,占2022年年报披露的经审计利润总额1977.44万元的118.95%。广电网络2024年4月16日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更正后广电网络2022年年报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由盈转亏。

对上述虚假记载的事项,ST广网时任董事长王立强,时任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韩普,时任财务总监胡晓莱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值得一提的是,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发布后的听证中,ST广网及三位责任人均提出申辩意见。例如ST广网提到,针对相关会计确认问题实务中存在不同认识,公司未作出谨慎判断系过失而非故意。王立强、韩普提到,其未直接参与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对债务重组收益差错等事项不知情。胡晓莱提到,其基于现行规定确认债务重组损益,不存在主观故意。另外公司及三位责任人均提到积极配合调查的举措,因此请求免于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

对此,陕西证监局认为,本案债务重组事项虽具有真实交易背景,但广电网络在编制财务报表中未保持应有的审慎,提前确认债务重组收益或高估收益,导致广电网络2022年年报虚增利润总额比例达到118.95%。对此,广电网络未能提供证据证明不存在主观过错。广电网络主动发布更正公告等补救措施,对此情节,已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充分考虑。

另外,3名责任人员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已经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没有主观过错,所提出免于处罚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依法不予采纳;其配合调查并组织、配合整改等申辩意见,依法予以采纳。

据此,陕西证监局决定对ST广网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40万元罚款,对王立强、韩普、胡晓莱三位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0万元、150万元、150万元的罚款。

相较此前拟定的处罚措施,上述对三位责任人的处罚措施力度有所减轻。据此前披露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三位责任人原拟被罚240万元、200万元和200万元。

维权索赔征集已经正式开始: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平台维权律师认为ST广网(600831.SH)的维权征集区间为:

用户在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12月25日收盘前买入股票,并在2023年12月25日收盘时仍持有即可报名维权索赔。

所需费用:律师全风险代理,投资者获赔前律师不收取股民任何费用。

所需材料:您在报名阶段只需登记基本信息。待报名通过审核后将有短信引导您与律师对接,届时请根据律师的指导准备材料,并邮寄到律师事务所地址。

材料包括对账单、账户证明、委托协议等,以上材料仅耗时半天即可准备好,后续事宜都将由律师进行处理,本人无需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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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相关问题可查阅维权向导:点击查看

投资者可在同花顺APP搜索“维权平台”找到报名入口参与维权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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