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 | 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创建暨政策出台情况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2024-10-10 16:50:18 - 淄博发布

转自:淄博发布

10月10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淄博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刚,淄博市商务局党组成员王建波,淄博市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党委书记、主任李军,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管科负责人沈伟,介绍全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创建及相关政策出台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权威发布 | 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创建暨政策出台情况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答记者问

问题一:感谢局长对认定考核管理办法、奖补办法两个文件的介绍,两个文件都是市里创建国家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工作的支撑文件。我想了解一下,示范城市创建主要开展哪几个方面的工作?

城市绿色货运配送是指采用新能源货车按照高效组织模式进行城市货物运输配送,以实现城市货运体系集约、高效、降本、绿色、智能运行。

为推动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顺利开展,我市加强经验借鉴,以打造示范性强、可推广性高的“组群式”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为目标,坚持高点定位,持续加大创建推进力度,创建主要开展6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构建三级节点网络,推动城际干线运输和末端城市配送的有机衔接;二是推广应用新能源货车,制定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运营奖补政策;三是优化城市配送车辆通行、停靠政策,设置城市配送车辆临时停靠点;四是培育市场主体,组织认定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试点企业;五是创新组织模式,鼓励城市配送企业创新发展共同配送、集中配送等高效组织模式;六是打造信息平台,利用平台实现企业考核、运力调控、通行管控、资金政策实施等环节信息互通。

在创建期间我市将以“绿色环保、便民利民、降本增效、城市畅通”为引领,探索解决城市货运配送中存在的通行不畅、停靠装卸难、“最后一公里”成本高、信息“孤岛”等突出问题。到示范期末,在现有物流枢纽节点的基础上,布局3个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5个公共配送中心、150个末端共同配送站;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不少于800辆,新增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占新增城市配送车辆的比例不低于80%;设置道路范围内城市配送车辆临时停靠点不少于340个;商贸流通领域采用共同(集中、夜间)配送模式的货运量比例不低于50%;培育AAA级(含)以上城配企业不少于5家;城市货运配送运输成本降低10%,城市配送车辆单位周转量能耗降低3%,城市配送车辆利用效率提高20%。通过创建,进一步推动我市货运配送绿色高效发展,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实现城市可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

问题二:作为企业可能更关心一些“实际问题”,比如具备什么条件可以申报试点企业?考核时将重点考核哪些指标?

出台试点企业认定考核管理办法,是为了激发我市城市配送领域的活力,培育一批绿色、规范运营的城配企业,办法鼓励全市所有从事城市配送的企业,都参与到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创建中来。

认定考核管理办法明确,实现干线规模化运输与支线集散分拨一体化操作,占地规模达到120亩等条件的货运枢纽可申报试点企业;基本实现统一存储、集中分拣、共同配送功能,占地规模达到30亩等条件的公共配送中心可申报试点企业;自有和长期租赁鲁C号牌的城市配送车辆达到15辆或冷藏配送车辆达到10辆等条件的城市配送企业可申报试点企业。

综合考虑国家评分细则及我市创建基础等多方面因素,制定了详尽的考核细则,考核指标根据试点企业类型的不同各有侧重。货运枢纽作为城市配送网络中的一级节点,侧重于考核园区的功能建设,如仓储、分拨、配载、配送、信息服务、中转换装等基本功能的实现,以及干支衔接、甩挂运输、多式联运等先进运输模式的实现;公共配送中心作为城市配送网络中的二级节点,侧重于考核园区的组织功能,如是否实现统一存储、集中分拣,是否采用共同配送等先进组织模式;对城市配送企业的考核侧重于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先进组织模式的应用及信息化建设。

各区县咨询电话已在“淄博交通”公众号公布,有意向申报试点的企业可以就申报途径、申报资料清单等事宜进行咨询。

问题三:公安交警部门对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的具体做法有哪些?

交警支队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全面开放城市配送货车通行路权,为保障城市配送货车通行提供良好交通环境。

一是解除皮卡车(多用途货车)通行限制,允许全天通行城市道路和快速路。二是扩大城市物流配送货车、轻型货车通行时间和范围,具体为:禁行区域内,除每日7时至8时30分、17时至19时禁止通行外,其他时段不限制通行。城市快速路,车辆高度(含载物高度)不超过3米的轻型货车(含新能源轻型货车),除每日7时至8时30分、17时至19时禁止通行外,其他时段不限制通行。三是开放新能源货车通行路权,具体为:禁行区域,允许新能源轻型货车全天通行。除新能源牵引车、新能源渣土车和新能源混凝土车外的其他新能源货车,除每日7时至8时30分、17时至19时禁止通行外,其他时段不限制通行。

问题四:文件中反复提及了“先进组织模式”这几个字,什么是先进组织模式?

在城市配送领域,“先进组织模式”一般指的是“夜间配送”、“集中配送”和“共同配送”三种高效率的配送组织模式。其中“夜间配送”和“集中配送”是目前商贸流通企业普遍采用的物流配送模式,企业可以统筹安排配送时段、频次、路线和货物数量,有效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共同配送”是指多个物流企业通过共享物流资源,按照“统一仓储、统一分拣、统一中转、统一配送、统一服务”的原则,对同一地区的客户开展统一配送服务,是一种现代物流管理模式。目前主流的运作模式有:一家龙头企业牵头、多家物流企业结盟的“1+N”模式、多家企业出资成立一家企业开展配送的“N+1”模式、多家企业委托一家第三方机构整合资源的第三方模式等。“共同配送”将零散的货物、快递集中起来,能够显著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率。

近年来,市商务局积极引导“共同配送”模式发展和应用,支持邮政、供销、电商、快递、交通运输、商贸物流等各类主体开展市场化合作,利用中央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政策,支持周村区、临淄区等区县的重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发展统仓共配,不断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推动消费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配送服务,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市商务局将持续推动商贸流通企业积极采取“夜间配送”、“集中配送”和“共同配送”模式发展物流配送,进一步提高城市配送效率和效益,降低商贸物流成本,促进商贸物流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来源:博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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