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辉超市:尚未收到第四期股权转让款 购买方已构成违约

2024-10-10 16:35:05 - 财联社APP

转自:财联社

【永辉超市:尚未收到第四期股权转让款购买方已构成违约】财联社10月10日电,永辉超市公告,根据公司与大连御锦签订的《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第四期股权转让款3亿元应于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支付。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该转让款项,购买方大连御锦未按照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已构成违约。公司已向大连御锦、王健林、孙喜双、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发出加速到期通知函,并计划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上述股权转让协议存在无法及时履约的风险。

今日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