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从业人员“KPI”不得简单与新开户数等直接挂钩

2024-10-10 17:36:00 - 证券日报之声

转自:证券日报网

    本报记者周尚伃

    近期,市场新开户数量和融资规模显著增加,为促进资本市场长期健康稳定发展,切实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做好对新开户投资者的服务工作。10月10日,《证券日报》记者从券商处获悉,监管部门近日向各家券商下发了相关通知,涉及做好投资者服务、加强合规风控管理、保障市场稳定运行等方面。

    主要包括,券商对从业人员的绩效考核不得简单与新开户数量、客户交易量直接挂钩。不得诱导无投资意愿或者不具备相应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开立账户、参与证券交易活动;不得直接或者变相向投资者返还佣金、赠送礼品礼券或者提供其他非证券业务性质的服务。券商通过第三方载体投放广告的,投资者招揽、接收交易指令等证券业务应当由证券公司独立完成,第三方载体不得介入。

    具体来看,监管部门要求券商做好五大方面具体工作。一是严格落实适当性管理。证券公司应当落实《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根据投资者投资年限、投资经验等因素,推荐适当的产品或者服务,保证风险等级与投资者承受能力相匹配。证券公司应当对客户身份的真实性、是否符合适当性要求等进行核查。对不符合特定市场、产品、交易准入要求的,证券公司应就相关规定和投资风险向投资者作出充分解释说明,不得违规为其提供相关服务。

    二是加强风险揭示。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在展业时,应当加强投资者教育,充分揭示投资风险,特别是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违约处置的风险控制安排;并提醒投资者参与场外配资等非法证券活动的风险,要求其遵守入市资金来源合法合规的要求。证券公司应当依规开户,并提醒投资者严格落实账户实名制要求。对投资者新申请开立信用账户的,要加强客户风险评估、业务集中度管理,审慎设置授信额度和保证金要求。

    三是规范营销推介行为。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在营销过程中,不得诱导无投资意愿或者不具备相应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开立账户、参与证券交易活动,不得直接或者变相向投资者返还佣金、赠送礼品礼券或者提供其他非证券业务性质的服务,不得违规委托证券经纪人以外的个人或者机构进行投资者招揽、服务活动。证券公司通过第三方载体投放广告的,投资者招揽、接收交易指令等证券业务应当由证券公司独立完成,第三方载体不得介入。

    四是持续做好投资者服务。证券公司应当加强系统运行维护管理,保障投资者信息安全和交易连续性。证券公司应当持续履行账户使用实名制、适当性管理、资金监控、异常交易管理等职责,对非实名使用账户、资金与交易行为异常等情形应当依规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在出现系统运行问题时,应当做好投资者投诉处理和解释沟通工作,并按照规定报告。

    五是加强合规风控管理。证券公司应当切实加强内部管理,防止从业人员从事私下接受客户委托、超越权限等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证券公司对从业人员的绩效考核不得简单与新开户数量、客户交易量直接挂钩。证券公司要结合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依法依规审慎确定风险容忍度和风险限额等风险管理指标,业务规模要严格遵守风险限额管理要求,并及时进行压力测试,确保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

(编辑上官梦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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