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法院6年间审理涉绿色金融商事案件872件,绿色金融发展如何“提质增效”?

2024-10-10 19:05:00 - 21世纪经济报道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蔡姝越上海报道

近年来,我国推动建立绿色金融体系打出的“组合拳”不断。

早在2015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就印发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出要建立绿色金融体系。2024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明确要求丰富绿色转型金融工具,积极发展绿色股权融资、绿色融资租赁、绿色信托等金融工具。

10月10日,以绿色金融为关键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浦东法院”)召开了浦东法院涉绿色金融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白皮书及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会上,浦东法院重点梳理了2018年至2024年6月涉绿色金融纠纷案件的审判情况。

案件绝对数量呈上升趋势

具体而言,涉绿色金融纠纷主要包括为支持改善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等经济社会活动所提供金融服务而引发的相关纠纷。

会上,浦东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包晔弘介绍了2018年至2024年6月的涉绿色金融商事案件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报告期内,浦东法院共受理涉绿色金融商事案件872件,案件总标的额达49.14亿元。

从年度分布看,浦东法院2018年受理了43件涉绿色金融商事案件,2019年受理68件,2020年受理106件,2021年受理136件,2022年受理119件,2023年受理265件,2024年上半年受理135件。 

包晔弘指出,近年来,涉绿色金融商事案件的一大特点即是案件数量总体占比不高,但绝对数量呈上升趋势。2018年至2021年间案件整体增幅较为平稳,但随着行业发展从快速增长进入平稳过渡阶段,行业竞争逐步加剧,2023年开始案件数量增幅较为明显。

此外,相关案件中,新能源产业链涉诉较多。在872件涉绿色金融商事案件中,涉风、光、电、储等新能源产业链的案件为530件,占比60.8%。其中,涉及新能源车辆的相关案件达到了289件,占比过半。

“一方面,源于近年来新能源产业本身的强劲增长,客观的产业发展红利对资金具有较高吸引力;另一方面,金融机构也在主动调整经营战略,持续加强对以新能源领域为代表的绿色产业投入。但该领域案件数量持续增长,也反映出行业高速发展中的风险隐忧,特别是需求端从增量发展逐步向存量发展过渡,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优胜劣汰难以避免,存在案件数量后续大幅增加的可能。”包晔弘分析指出。

会议中,浦东法院也梳理了涉绿色金融商事案件中集中反应的4大问题。一是绿色金融规则体系尚未健全,绿色金融制度保障需进一步增强;二是绿色投资风险管理有待加强,资管产品管理人履职尽责需进一步规范;三是绿色融资合规审查尚需完善,绿色交易风险防范水平需进一步提升;四是绿色发展创新举措尚待深化,绿色金融支持需进一步提质增效。

绿色金融发展如何“提质增效”?

随着绿色金融创新发展的进一步提速,人民法院涉绿色金融商事案件数量也日益增多,对司法保障的需求进一步增大。

针对如何促进绿色金融高质高效发展这一课题,浦东法院在会上也提出,一方面,有关部门应加强政策引导,营造良好绿色发展环境,建议进一步发挥绿色金融在优化资金供给结构、带动绿色经济发展等方面的作用。

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应提升服务能级,实现与绿色产业协同发展,建议金融机构在利率设定、还款方式、风险指标设置等方面做出更具科学性的安排。

此外,绿色产业市场主体则应坚持诚信经营,不得通过主营业务套取绿色金融资源用于非绿业务,通过提升企业绿色核心竞争力,吸引更多金融资源的长期稳定投入。

值得关注的是,会上,浦东法院金融审判庭副庭长余韬也介绍了部分涉绿色金融商事案件典型案例,涉及绿色资管产品、基金产品、发电项目、融资租赁等。 

以涉及绿色资管产品的案件为例,浦东法院指出,证券公司在销售资产管理计划的过程中,应尽到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责任,提供真实、完善的尽职调查报告,确保投资者在充分了解产品内容及风险的基础上进行自主决定,并承受由此产生的收益和风险。另一方面,投资者在投资绿色资管产品时,也应打破保本保收益的固有认知,树立“买者自负”意识,正确认知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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