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任实控人连续暴雷后 宏达新材又被立案调查
原标题:2任实控人连续暴雷后宏达新材又被立案调查
1月9日,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宏达新材)公告,接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宏达新材表示,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封面新闻记者致电宏达新材,了解关于公司被立案调查的具体原因等问题,宏达新材回应称,关于此次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问题暂时不予回答;对新任控股股东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被立案事件不知情;除高管之外,普通经营生产人员无变化,公司目前正常运营。
1月10日,宏达新材集合竞价期间一度跌停,开盘跌幅达7%后股价回弹,截止午间收盘,报跌1.95%,最新股价为4.03元每股。
专网通信业务暴雷业绩受影响
宏达新材于2008年上市。2021年半年报显示,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分为硅橡胶及其制品的加工销售、专网通信设备的加工、组装、检测及销售业务等,其中从事硅橡胶及其制品加工销售的为子公司东莞新东方。截至1月9日,宏达新材总市值为17.77亿元。
2021年5月31日,宏达新材自曝专网通信业务大雷:全资子公司上海鸿翥、上海观峰在2020~2021年期间与江苏弘萃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保利民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客户签订了系列专网通信产品销售协议,但前述客户密集发生逾期未付货款情况,对公司近5亿元应收账款及存货带来重大风险。
财务数据显示,2021年1~9月,宏达新材实现的营业收入约4.06亿元,同比下降38.24%;对应实现的归属净利润亏损约2.05亿元,同比由盈转亏,同比下降696.42%。宏达新材在2021年3季报中称,营业收入下降主要因专网通信业务停滞,货物未销售确定收入从而导致减少;归属净利润亏损主要因收购上海观峰预计无法达到业绩承诺及专网通信应收款收回风险较大,大额计提减值导致。
此前,宏达新材表示,当前专网通讯业务已暂时陷入停滞状态,高温硅橡胶及PCBA等其他板块业务日常生产经营仍有序、正常开展。2021年上半年,化工业务实现营收2.74亿元,占主营业务比重由2020年同期的47.36%上升为95.21%,毛利率为8.26%,同比上升0.46个百分点。
实控人被立案高管辞职
值得一提的是,宏达新材专网通信业务由公司前实控人、时任董事长杨鑫引入并主导负责,然而自2021年8月12日起,杨鑫已处于失联状态。与此同时,公司接到自称广西省桂林市公安局电话,获悉杨鑫已被桂林市公安局立案调查。
更值得关注的是,2021年10月底刚刚拿下公司控制权的新任控股股东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11月份因涉嫌单位行贿罪问题,被镇江市丹徒区监察委员会下达立案通知书。根据最新消息,其所持2832.51万股上市公司股份已被株洲市监察委员会申请冻结,冻结原因为办案需要。
另外,2021年11月以来,宏达新材迎来一波高管离职潮。2021年11月30日,彼时宏达新材披露的公告显示,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周军、张雨人、乐美彧,独立董事王华和董红曼的书面辞职报告,公司一度陷入董事会仅剩一名董事、监事会无人履职的窘境。
直至12月16日,补选的董事、监事才匆匆上任,目前履职时间尚不足1月。资料显示,新任董事长为黄俊,自2006年以来一直任职于上市公司,在研发及生产部门均有工作经验,还曾在2018年4月至2019年6月短暂担任过公司监事。
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上市公司投资者可索赔。
对于此次宏达新材被立案调查,记者采访了北京京师律所郭鹏剑律师,其表示。对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依据《证券法》负有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和完整义务的人员,实行过错推定原则,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上市公司被证监会立案处罚与投资者索赔的问题,郭鹏剑律师告诉记者,公司高管人员及负有披露义务的人员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调查结果证明了此点,且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就可以要求索赔。证监会立案调查且行政处罚的上市公司投资者可以依法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