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德梁行物业因加价收取电费被罚近33万元

2022-01-10 17:14:37 -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顾爱龙)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近日披露,戴德梁行物业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因存在加价收取电费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相关规定,构成电力价格违法行为,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32.637028万元。

戴德梁行物业因加价收取电费被罚近33万元

经查,当事人于2000年1月6日成立,主要负责浦东新区崮山路538号浦东中港汇大厦的物业以及设施管理服务,包括代为提供转供电服务并代收相关费用等事务。

2019年7月至2021年3月期间,当事人向浦东一大厦内累计63户租户提供转供电服务,并按固定用电单价1.4元/度(2021年1月至3月,威康健身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和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按1.2元/度收取)收取电费,高于大厦的平均用电单价。

期间,当事人共实施转供电3407943.17度,应收电费合计3074336.48元,实收电费合计4706187.87元,多收电费合计1631851.39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之规定,构成了电力价格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案发后积极配合调查、制定退款方案,签订电费抵扣协议书或电费退还协议书,并承诺自2021年4月起按实际用电单价向租户收取电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法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未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户计收电费、超越权限制定电价或者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的,由物价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返还违法收取的费用,可以并处违法收取费用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有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警告并罚款326370.28元。

今日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