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北京华康普美科技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
2022-01-10 14:41:25 -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据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近日,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华康普美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西市监处罚〔2022〕3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华康普美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2672824379L
工商注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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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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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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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证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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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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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人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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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李满仓
违法行为类型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
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10月8日在北京市大兴区长子营镇周营村张强家私自设立库房,自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1月18日期间一直在使用该库房,用于存放当事人经营的医疗器械。该库房未取得相关部门的许可或备案。张强是当事人的员工,当事人未付该库房的租金,也未与张强签订用房合同。
处罚依据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决定处罚如下:罚款:24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2.4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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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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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2022-01-04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2-04-04
处罚机关
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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