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新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新民市李铁柱食品商店不合格食用农产品风险控制情况

2022-01-10 15:26:15 - 中国质量新闻网

辽宁省新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新民市李铁柱食品商店不合格食用农产品风险控制情况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从辽宁省新民市人民政府网站获悉,新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新民市李铁柱食品商店销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风险控制情况通告。

2021年10月28日,新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对新民市李铁柱食品商店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2021-10-27)和泥鳅鱼(购进日期:2021-10-27)进行监督抽检,检验结果为韭菜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标准指标mg/kg≤0.02,实测值:0.22),泥鳅鱼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量》要求(标准指标ug/kg≤100,实测值:452),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上述韭菜是当事人于2021年10月27日从新民市海峰蔬菜批发门市部购进的,泥鳅鱼是当日从新民市小莲鱼行购进的。

2021年11月18日,新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执法稽查三大队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经查,现场未发现不合格批次产品。当事人于2021年10月27日从新民市海峰蔬菜批发门市部购进10公斤韭菜;当日从新民市小莲鱼行购进15公斤泥鳅鱼。当事人销售的上述“韭菜”购进价格7元/公斤,销售价格9元/公斤;泥鳅鱼购进价格17元/公斤,销售价格20元/公斤。截至立案时,上述韭菜和泥鳅鱼已全部售出,货值金额总计390元,获利润总计65元。

执法人员于当日送达了检验报告(报告编号:HKCJ2100086-170、HKCJ2100086-177)以及检验结果告知书,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督促当事人停止不合格食用产品的销售,并召回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查找不合格原因。当事人在收到责令整改通知书后立即开展自查,并于2021年11月18日制定了召回计划并进行了电话召回,由于产品均已售出并被消费者食用,未能召回。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新民市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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