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乌鲁木齐用住房公积金购买这些新建商品房,贷款额度可上浮

2024-01-10 16:43:20 - 乌鲁木齐晚报

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讯(记者王媛媛)今年,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购买装配式建筑等新建商品房时,最高贷款额度可达96万元。

1月10日本报刊发《乌鲁木齐今年将大力推进装配式、绿色建筑》一文提到,乌鲁木齐11部门共同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等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并明确重点推广领域和各项优惠政策。部分居民咨询购买装配式、绿色建筑等新建商品房,在住房公积金方面有哪些政策支持?

记者从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目前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借款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装配式建筑、星级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的新建商品房,贷款额度在本人可贷最高额度的基础上上浮20%并优先放贷(上浮后贷款其他审批标准不变),也就是说最高贷款额度可达96万元。届时,职工可提供乌鲁木齐市有关部门的相关认定报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实际贷款额度实行“低存低贷”的原则,与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月缴交额、月工资收入、还贷能力等条件相挂钩。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含共同借款人)贷款额度为住房公积金余额的15倍,也就是说如果是夫妻双方贷款,不能超过两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总和的15倍。另外不同购房类型的额度也不一样,例如购买新建商品房、集资建房(统建房)最高可贷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的80%。

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符合这些条件:个人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六个月以上(含六个月),近六个月连续足额缴存当月住房公积金;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本人和配偶信用良好,以往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及《个人信用报告》五年内未出现过连续三期或累计六期逾期记录;有合法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合同、协议以及有关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借款申请人为购房人;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等。

目前,乌鲁木齐以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切入“低碳”新赛道,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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