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最新公告!事关这一考试​→

2024-01-10 20:32:14 - 雄安发布

转自:雄安发布

关于雄安新区2024年第一批次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的公告

为更好地促进雄安新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解决新区群众从事出租汽车驾驶服务的从业需求,根据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相关要求,雄安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拟于近期组织雄安新区2024年第一批次出租汽车驾驶员(包括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现将报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月13日,9:00-11:30、14:00-16:00。

报名须本人到场,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到场报名。

二、报名地点

雄安新区容西片区丹溪公交场站(地址:河北雄安新区容西片区容华街与祥福路交叉口西南角,联系电话:0312-5628538)。

三、报名条件

1.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2.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3.有雄安新区(雄县、容城县、安新县)户籍或已取得居住证;

4.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以下,女55岁以下),四肢健全,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纹身,无传染性疾病。

四、申报材料

1.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表1份(附件1);

2.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非雄安新区户籍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个人承诺书1份(附件2);

5.本人近期彩色电子照片(二寸蓝底照片,JPG格式,小于1M)。

五、注意事项

1.已通过其他地市考试并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且今后仍在雄安新区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可免考全国公共科目,但需参加新区区域科目考试且成绩合格后(得分达到40分及以上),更换新区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对于这部分从业人员,除需提供以上申报材料外,还需提供《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注:2017年4月之前通过保定市考取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从业人员无需参加考试)

2.考试时间报名现场通知。

3.为方便考生报名,报名当日现场提供有偿拍照服务,拍照服务与费用收取属于第三方行为。建议考生提前准备好电子照片,报名时通过U盘拷贝给工作人员。已于2023年12月参加考试报名的考生无需再提供上述报名材料(含电子照片)。

4.申请人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证明的单位对其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有法律责任。

5.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实行考培分离,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不组织与考试有关培训,考试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6.考试相关事项可咨询0312-5628538。

附件1: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表

附件2:个人承诺书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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