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马新材:涉及诉讼案件一审判决结果公布,公司不服判决准备上诉

2023-11-10 19:20:06 - 金融界网站

转自:金融界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金融界11月10日消息,天马新材公告,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收到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法院在2023年10月30日作出的(2022)冀408民初2364号“民事判决书”,裁判结果如下:依法判令原被告双方签订的氧化铝粉体材料《买卖合同》于2023年2月20日解除;依法判令原告返还被告货物氧化铝粉体113.55吨;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1828.27万元;依法判令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依法判令驳回被告反诉请求。本诉案件受理费16.4万元,减半收取8.2万元,保全费5000元,反诉费1.93万元。以上共计10.63万元,由被告(反诉原告)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承担7.4万元,由原告(反诉被告)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3.23万元。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为维护合法权益,已聘请专业律师团队,正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公司将妥善处理本次诉讼,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对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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