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父亲要再婚,子女放弃继承的上亿元房产能要回吗?

2023-11-10 20:15:01 - 江苏新闻广播

于女士和两位哥哥原本已经放弃对过世母亲的遗产继承,可是当80岁父亲准备再婚时,他们反悔了,决定提起继承诉讼,把母亲上亿元的遗产拿回来。近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八旬父亲要再婚,子女放弃继承的上亿元房产能要回吗?

子女反悔放弃继承

于女士的母亲在十多年前去世,她和两位哥哥一直照顾父亲。为了让父亲能在晚年更好地生活,兄妹三人通过公证放弃了对母亲上亿元遗产的继承。

可是当听说80岁父亲准备再婚时,他们反悔了,决定提起继承诉讼,把亡母的遗产拿回来。

于女士表示,当初她和哥哥放弃遗产继承的前提是父亲不会再婚。此外,于女士认为,办理遗产继承公证时,父亲隐瞒了账户里有一千多万元存款的事实,在这一点上子女们都被骗了,因此主张放弃继承的行为无效。

收到子女们的诉状,父亲老于也很气愤,认为前妻过世后,自己虽然衣食无忧,但儿女都在国外,生活寂寞,于是想找个伴。至于一千多万元存款,老于认为自己压根就没有想过隐瞒,只不过子女没问,他便没说。办理遗产继承公证时,子女们连一亿多元的房产都放弃了,又怎会为了这笔存款跟他计较呢?

法院认定放弃继承有效

法院审理认为,当事人的婚姻自主权受法律保护。不论老于是否想要再婚,都不能成为子女放弃继承的前提条件。

且法院调查发现,为了让父亲继承遗产,于女士和哥哥曾于2013年先后两次前往公证处办理相关手续,均表示“自愿放弃,由父亲继承”。

最终,法院认定于女士等人放弃继承有效,不能再次要求继承母亲的遗产,遂判决驳回于女士等人的诉讼请求。

律师说法

八旬父亲要再婚,子女放弃继承的上亿元房产能要回吗?

本案法院为什么驳回子女的诉讼请求?

律师认为,本案涉及两方面法律问题。

一是,于女士等子女放弃继承是否是其真实意思的表示。

根据报道,于女士等人曾经于2013年先后两次前往公证处办理相关手续,明确表示自愿放弃母亲全部遗产,由父亲老于继承。这可以说明放弃继承是子女们真实意思的表示,并非有胁迫或被欺诈的情况。虽然子女声称当初是以父亲不再婚作为放弃继承的前提条件,但也只是口头陈述,并没有实际证据加以证明。

二是,放弃继承的遗产是否存在有未予处分的情况。

从公证处提供的公证记录中可以看出,工作人员曾单独询问“如果还有其他属于被继承人的银行存款及包括基金在内的一切银行金融理财产品,及其他动产、不动产”的处理方式,于女士等人直接回答“都不继承”。这种分离式的询问方法足以提醒于女士等人,公证处工作人员所针对的财产已经超出了原罗列的遗产,可能包括下落不明以及价值不明的遗产,但于女士等人的回答仍是“不继承”。这就说明,遗产的价值并非于女士等人考虑是否放弃继承的主要因素,放弃继承的遗产不存在未予处分的情况。

综上,律师认为,于女士等人放弃继承的真实意思就是不要母亲遗产,由父亲继承。即便现在父亲再婚,也不能成为他们主张遗嘱无效的理由。因此,法院最终认定放弃继承有效,驳回子女的诉讼请求。

律师提醒

法律规定,当事人的婚姻自主权受法律保护,不论老人是否想要再婚,与子女放弃继承之间都没有必然联系。子女应当与老人好好沟通,可以婚前财产公证、立遗嘱等方式化解矛盾,这样既能保证老人晚年生活幸福,又能保证老人财产安全。

本文作者:《高爽说法》律师帮忙团成员:江苏锐观律师事务所余雯律师

编辑:小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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