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骗取妇女创业贷款 村干部履职不到位为虚假证明签字盖章被党内警告

2023-02-10 11:47:24 - 封面新闻

牟丽檠封面新闻记者罗轩

“我院在办理吴某青、吴某某、李某某涉嫌骗取妇女创业贷款案中,发现你镇及涉案村委会部分工作人员存在作风不实、执行国家相关政策责任意识不强等问题......”近日,万源市石窝镇纪委收到万源市检察院发来的一封检察建议书,随即对该问题线索进行核实。

按照农村妇女创业贷款政策有关规定,申请人提出创业贷款申请后,所在村委会必须实地查看申请人产业发展情况,确认情况属实后才能签字盖章。那么,石窝镇原罗家庵村、原松树坝村、走马坪村3个涉案村委会是否分别对申请人吴某芬、吴某某、李某某的产业发展情况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呢?为何会出具与实际情况截然不同的虚假证明呢?

“我和吴某芬同在一个社,对她家庭情况比较清楚,我知道她喂养了很多鸡,也就没有实地调查她家是否建有肉牛养殖场的情况。”带着疑问,核查组工作人员首先找到了石窝镇原罗家庵村主任杨某某。

“既然没有实地调查核实,为何要在虚假证明上签字盖章?”“侄女婿吴某青当时找到我,说他现在资金紧张,想以其姐姐吴某芬的名义申请妇女创业贷款,需要村上签字盖章。我和他们姐弟俩平时关系较好,想着能帮衬一点是一点,所以没有认真审核把关就签字盖章了。”面对核查组工作人员的追问,杨某某眼见瞒不住,便如实回答道。

随后,核查组工作人员又先后找上了原松树坝村主任杨某贵、走马坪村村主任蒲某某和石窝镇妇联主席赵某某。

经核查,杨某贵和蒲某某未经实地调查核实,就分别为本村村民吴某某和李某某出具了“在自家耕地上建有土鸡养殖场”的虚假证明,并签署了“情况属实”意见,加盖了各自村委会公章。赵某某也未认真审核吴某芬、吴某某、李某某3人提交的妇女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资料,存在履职不到位问题。最终,杨某贵、蒲某某、杨某某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赵某某因已退休,被责令书面检查。

原来,2017年上半年,吴某青与姐姐吴某芬、堂姐吴某某和表嫂李某某商议,提出分别以3人名义申请妇女创业贷款,贷款发放后交由吴某青用于经商,并约定贷款合同到期后由吴某青还本付息,吴某芬、吴某某、李某某3人均表示同意。然而,贷款到期后,吴某青却无力偿还。

为做实以案促改,严防“签过路字”“盖过路章”“出假证明”等作风乱象,万源市纪委监委督促各乡镇加强公章管理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完善公章管理制度,严格公章管理,规范各项证明的出具范围、具体式样、办理程序和操作规范,强化警示教育,增强镇村干部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和法治意识。

今日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