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宝安区燕罗街道塘下涌社区雄宇路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公示

2024-02-10 06:57:45 - 深圳特区报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宝安区燕罗街道塘下涌社区雄宇路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公示

为推动重大产业项目落地,我局依职能开展宝安区燕罗街道塘下涌社区雄宇路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编制工作。该规划设计条件已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议通过,我局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规划范围位于宝安区燕罗街道塘下涌社区,广田路北侧、物园路东侧、松塘路南侧,用地面积为542002平方米,拟规划为普通工业用地、农林和其他用地、发展备用地和道路用地。

二、规划设计条件

(一)08-06地块

1.用地面积:144005平方米。

2.用地性质:普通工业用地(M1)。

3.建筑规模:容积率≤2.9,建筑面积≤417000平方米,具体指标结合产业遴选报告、《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确定。

4.建筑高度:≤100米且满足航空限高要求。

5.建筑覆盖率≤65%。

6.绿化覆盖率、建筑退线、建筑间距、机动车泊位数、公共开放空间等参照《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予以控制,以用地规划许可文件核定为准。

7.地块开发建设应同步设置工业废水、工业废气处理系统和工业固体废物收集系统,污废水排放应满足国家规范与相关要求,并通过加强管理、完善雨污分流系统等手段,减少工业生产对城市河流水质、大气、土壤的影响。

8.应结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结论,做好相应防治措施。

9.后期规划实施时,地块内增加城市公共配套、市政设施等,视作符合已批准法定规划。因项目实施需要,对地块边界、道路线型的微调或在地块内新增道路,视作符合已批准法定规划。

(二)08-07地块

1.用地面积:36847平方米。

2.用地性质:普通工业用地(M1)。

3.建筑规模:容积率≤4.3,建筑面积≤158000平方米,具体指标结合产业遴选、《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确定。

4.建筑高度:≤100米且满足航空限高要求。

5.建筑覆盖率、绿化覆盖率、建筑退线、建筑间距、机动车泊位数、公共开放空间等参照《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予以控制,以用地规划许可文件核定为准。

6.地块开发建设应同步设置工业废水、工业废气处理系统和工业固体废物收集系统,污废水排放应满足国家规范与相关要求,并通过加强管理、完善雨污分流系统等手段,减少工业生产对城市河流水质、大气、土壤的影响。

7.应结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结论,做好相应防治措施。

8.后期规划实施时,地块内增加城市公共配套、市政设施等,视作符合已批准法定规划。因项目实施需要,对地块边界、道路线型的微调,视作符合已批准法定规划。

(三)08-08地块

1.用地面积:4540平方米。

2.用地性质:农林和其他用地(E2)。

3.后续结合实际建设情况,对周边市政道路线位、宽度和对地块边界、用地面积的微调,视为符合已批准法定规划。

(四)08-09地块

1.用地面积:269157平方米。

2.用地性质:发展备用地(E9)。备注:规划,在符合基本生态控制线局部调整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远期优先安排与片区发展定位相适应的产业功能。

3.应结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结论,做好相应防治措施。

(五)规划道路

1.用地面积:87453平方米。

2.宝利路、松宇路红线宽度24米,双向四车道;水泉路红线宽度26米,双向四车道;物园路、雄宇路、创新路红线宽度30米,双向四车道;松塘路红线宽度40米,双向六车道。

3.道路的等级、线型、功能不变,局部路段(含局部拓宽占用两侧规划用地的情形)、横纵断面和交通节点的微调,视作符合已批准法定规划。

三、公示方式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

3.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燕川社区环胜大道1号;

4.项目现场

地址:宝安区燕罗街道塘下涌社区雄宇路。

(二)网站

本公示自公告之日起,我局将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市民也可以到下列网站进行浏览查询: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http://pnr.sz.gov.cn/ba/

四、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4年2月10日至2024年3月10日。

五、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填写完请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1),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10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工,联系电话:27812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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