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骨鱼冒充“芝麻剑”,阳朔一餐饮店被罚!

2023-03-10 17:26:02 - 媒体滚动

转自:中国市场监管新闻网

3月7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阳朔县市场监管局获悉,近日,该局对阳朔县某餐饮店用毛骨鱼冒充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芝麻剑”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对当事人处以警告和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毛骨鱼冒充“芝麻剑”,阳朔一餐饮店被罚!

“芝麻剑”学名斑鳠,因身上有芝麻状斑点得名,盛产于广西西江、红水河、龙江河等水域,属于极其珍贵的淡水鱼。其肉质细嫩,味鲜美,营养价值高,享有“淡水之王”美誉,广受大众喜爱,为餐桌上的名贵佳肴。近年来,“芝麻剑”濒临灭绝,2021年2月,野生“芝麻剑”因被列为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不得捕捞、食用和交易而退出民众餐桌。

毛骨鱼冒充“芝麻剑”,阳朔一餐饮店被罚!

“当事人存在侥幸心理,在经营活动中发布含‘漓江野生芝麻剑’等宣传内容吸引顾客,又在无法提供‘芝麻剑’情况下,使用毛骨鱼冒充‘芝麻剑’销售给消费者,从中谋取利益。”该局执法稽查大队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经查,当事人在经营活动中通过广告牌及菜单发布含有关于“漓江野生芝麻剑”的宣传内容,且在无法提供“芝麻剑”情况下,使用毛骨鱼冒充“芝麻剑”销售给消费者,并以菜单中“啤酒漓江芝麻剑”的价格与消费者进行结算,以获得较高经营回报。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规定。

2023年2月24日,阳朔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六)项规定,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对当事人处以警告和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我局依法查处当事人作引人误解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有力震慑相关经营主体,促使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净化旅游市场消费环境,维护游客合法利益。”该负责人表示,该局将持续聚焦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度高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全力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作者| 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 孔国俊通讯员莫品军龙慧琳

编辑|李若莹

审核|沈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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