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瑞均任河东区副区长、代理区长,李春任东丽区副区长、代理区长

2023-03-10 18:15:43 - 天津发布

转自:天津发布

据微信公众号“金创河东”3月9日消息,河东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任命于瑞均为河东区副区长、决定为代理区长。

于瑞均任河东区副区长、代理区长,李春任东丽区副区长、代理区长

3月9日,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任命于瑞均为河东区副区长、决定为代理区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国强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于瑞均为天津市河东区副区长的议案。会议经表决,决定任命于瑞均为天津市河东区副区长。

会议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周波请求辞去天津市河东区区长职务的决定草案。会议经表决,决定接受周波辞去天津市河东区区长职务的请求,报天津市河东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根据区委推荐意见,会议经表决,决定于瑞均为天津市河东区代理区长。

另据微信公众号“东丽人大”消息,李春任天津市东丽区副区长、代理区长。

于瑞均任河东区副区长、代理区长,李春任东丽区副区长、代理区长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名单

(2023年3月10日东丽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李春为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李春为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的决定

(2023年3月10日东丽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天津市东丽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李春为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

今日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