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 | 印度尼西亚商标制度介绍之注册申请篇

2023-04-10 17:15:48 - 中国贸易报

印尼作为我国重要的对外投资国家之一,有大量华人在印尼发展,近年来中国企业的商标在印尼被抢注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因此了解印尼商标注册制度,未雨绸缪、提前布局,是有意出口印尼或者在印尼投资的中国企业的理性选择。本文将详细介绍印度尼西亚商标申请注册制度,帮助企业更好地规划商标申请注册和预期注册结果。

印尼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商标法律制度,《商标和地理标志法》(2016年第20号法律)于2016年11月25日生效,商标注册程序事项由印尼法律和人权部2016年第67号法规规定,《创造就业综合法》(2020年第11号法律)于2020年11月2日生效,其涉及商标法修改。

《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于2018年1月2日起在印尼生效,外国申请人可以通过马德里途径提交印尼商标申请。

通过单一途径申请商标注册,需委托印尼当地律所或者事务所办理,申请人需提供签字委托书扫描件,委托书无需公证、认证。除此之外,商标申请需要提供申请人名称、地址、国籍、商标图样、申请类别、指定保护的商品,如果申请中文商标还需要提供商标的音译和意译,在审查时,审查员会根据商标的音译和意译判定商标是否与在先商标近似以及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如果申请主张优先权,则还需提交首次提交申请的国家名称和申请日。

通过国际注册指定印尼,除基础注册费653瑞士法郎,还有一标一类125瑞士法郎(约合900元人民币)的单独规费。通过单一途径注册,一标一类官费约1300元人民币,另外还需支付印尼律师代理费等。

印尼注册商标到期日前6个月内可以提交续展申请,到期日后6个月为续展宽展期。一标一类电子申请续展的官费约为人民币1044元,宽展期内电子申请续展官费约为一标一类2087元。

商标注册事务由商标和地理标志管理局负责,商标和地理标志管理局负责商标申请的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若实质审查不通过会发出驳回决定,申请人对于驳回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商标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对于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商事法院提起诉讼。

自2016年《商标和地理标志法》生效以来,印尼开始接受商标电子申请,通过电子申请时商品名称必须从印尼官方标准商品库中选取,选择《尼斯分类》中的标准商品名称通常可以避免商品名称的补正。

收到申请后官方将会对商标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后将会进行为期2个月的公告。印尼采取的是公告前置的做法,即官方先公告后实审。

如果有他人提起异议,申请人将得到通知,并可以在2个月内提交异议答辩。无论有无异议或答辩,审查员都将对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如果没有收到异议,审查员必须在30天内做出审查决定,如果有异议,审查员则必须在90天内做出审查决定(但根据实务经验,实际的审查周期通常在24至30个月)。与之相比,通过国际注册指定印尼的注册周期约为12至15个月。

当申请商标因与他人在先商标近似而被驳回时,是否可以通过提交同意书克服驳回需要视情况而定。如果申请人与在先商标的所有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例如母子公司,则提交的同意书可被接受,与商标申请人没有关系的在先商标所有人出具的同意书是不可接受的。但实践中可以通过商标转让的方式克服,即由在先商标所有人提交商标申请,待商标注册后再转让给商标的实际所有人。

如果商标申请被接受,商标将获准注册,官方会发出电子证书。如果商标申请被驳回,申请人可以在收到驳回通知后90个工作日内向商标复审委员会提起复审,商标复审委员会将在3个月内作出裁决(但根据实务经验,驳回复审的审查周期通常在9-12个月)。若对商标复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还可以向商事法院提起诉讼,诉讼需在收到商标复审委员会的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事法院提起。

2016年2月24日生效的第8/2016号部门规章规定了商标许可协议应当备案,不备案将会导致被许可人对于商标的使用不视为商标所有权人的使用,此时容易出现因不使用被撤销的风险,许可协议中不得包含会对国民经济造成损害和阻碍技术转让的条款和条件。

基于我国与印尼双边贸易的持续增长,印尼已经是我国的重要对外投资国家,以及近年来中国企业的商标在印尼被抢注的情况,建议有意出口印尼或者在印尼投资的中国企业委托专业的代理机构提前进行商标布局,为企业在印尼的商业活动保驾护航。

来源: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梁韵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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