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人民政府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
2024-04-10 10:14:42 - 丽水在线
近期莲都区人民政府发布两则征地公告
因丽水南城防山洪排涝项目(桐岭溪段)二期建设需要
拟征收南明山街道余庄前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富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桐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一起来看详细公告!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
(莲征预〔2024〕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丽水南城防山洪排涝项目(桐岭溪段)二期建设需要,拟征收南明山街道余庄前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富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桐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莲都区南明山街道余庄前村、富岭村、桐岭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8.8826公顷(433.239亩)(具体以红线图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南明山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征地范围内有下列情形的,不作为补偿安置的依据:
1.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外装潢和抢种的地上农作物;
2.户口的迁入、分户的;
3.房屋转让、交换、新(扩、改)建、析产、赠与、租赁、抵押、典当、装修等的;
4.领取营业执照、临时营业执照;
5.变更房屋用途;
6.其他不符合补偿安置条件的。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