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及时处理乘客投诉最高罚两万

2024-04-10 19:00:12 -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孙宏阳)近日,市交通委公示了《北京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等三份文件,对交通运输领域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进行细化,体现了处罚的“量体裁衣”、宽严相济,涉及一系列巡游出租车、网约车违法运营行为的“阶梯裁量”。其中,对乘客和用户提出的服务质量问题不及时处理或置之不理,最高可处2万元罚款并停业整顿3天至7天。同时,拟修订轻微和初次违法免罚事项处罚清单,新增54项免罚事项。

出租行业服务质量,决定着市民出行体验。征求意见稿着重对出租行业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进行了细化。各类违法行为依据社会危害性划定为A、B、C三个基础裁量档,违法行为“社会危害性严重的”对应A档,“社会危害性一般的”对应B档,“社会危害性轻微的”对应C档。

对于市民、乘客反映强烈的服务质量问题,划归为A档,情节严重会受到高限处罚。其中,无论是巡游出租汽车还是网约车经营者,对乘客和用户提出的服务质量问题不及时处理或置之不理的,最高可处“1万元至2万元罚款,并可停业整顿3天至7天”。因管理不善,本单位出租汽车驾驶员违法行为严重,服务质量低劣的,最高每起可处“5000元至1.5万元罚款,并可停业整顿3天至5天”。

出租车、网约车驾驶员文明礼节、服饰整洁也有更细化的考核。其中,服饰不整洁的,最高可处“警告并处100元至500元罚款”;未做到文明礼貌,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警告并处100元至500元罚款”“警告并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1000元至2000元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

针对一些市民反映的车辆异味问题,也有更细化的处罚标准。巡游出租车未保持车辆整洁的,按照不同的违法情节划分为“警告”“警告并处100元至500元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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