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县太伏中心卫生院使用过期医疗器械及未依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2022-05-10 09:27:51 - 中国质量新闻网

【四川】泸县太伏中心卫生院使用过期医疗器械及未依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四川省泸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2022年第18期),涉及泸县太伏中心卫生院使用过期医疗器械及未依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当前状态

备注

1

泸市监罚〔2022〕0040号

使用过期医疗器械及未依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泸县太伏中心卫生院

12510421759745622H

李孝刚

使用过期医疗器械及未依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警告;没收涉案产品;罚款;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版)第六十八条第一款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予以处罚

正在

履行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5月5日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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