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关于妈湾电厂升级改造项目(T101-0003宗地)规划设计要点的公示

2023-06-10 06:57:32 - 深圳特区报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关于妈湾电厂升级改造项目(T101-0003宗地)规划设计要点的公示

妈湾电厂升级改造项目(T101-0003宗地)位于南山区妈湾大道西侧、小南山公园南侧。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来文申请办理该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我局已受理其申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将该宗地规划设计要点内容公示如下:一、规划设计要点内容(一)建设用地面积435121.55平方米,规定建筑面积392278.86平方米,规定容积率≤0.91。(二)分项指标中,已建成建筑面积42883.87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349394.99平方米,其中:厂房及其他配套辅助设施308794.99平方米,办公25000平方米,仓库11100平方米,宿舍4500平方米。

总体布局及城市设计要求,一级建筑覆盖率≤50%,建筑高度≤60米,建筑退线一级≥6米,二级≥9米。机动车泊位数300辆,车辆出入口位于妈湾大道。(三)备注:1.本项目是妈湾电厂T101-0003宗地依据《深圳市扶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管理规定》调整容积率的升级改造项目,项目通过拆除部分建筑物新建及局部扩建方式建设,宗地内现状合法建筑面积152278.86平方米,本次拆除建筑面积109394.99平方米,现状保留建筑面积42883.87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349394.99平方米。2.本项目可通过拆除与新建同步实施的方式进行建设,具体结合建筑方案在工程规划许可证中明确。3.本宗地东南侧临近赤湾油气仓储区,需严格遵守油气仓储区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的规定,按照《市安委办关于印发涉及油气管线等危险化学品场所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工作指引的通知》(深安办〔2019〕2号)的要求,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港口主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及运营企业意见,并取得行业主管部门、港口主管部门出具的明确支持意见。4.本宗地涉及进入高压走廊/电力保护区,施工前应取得供电部门书面同意意见。5.项目范围配建的停车位须设置充电桩,设置比例应不低于停车位数量的30%,剩余停车位应全部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6.项目需按国家和地方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规定,同步开展海绵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验收。7.建设单位应按《地灾评估报告》结论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等要求落实地面沉降地基处理、监测预警以及基坑支护等防灾减灾工作,灾害隐患未消除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使用,住建部门应做好防灾减灾工程的监管,确保项目建设安全。

二、公示地点(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一楼展厅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二)项目现场地址:南山区妈湾大道西侧、小南山公园南侧。(三)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pnr.sz.gov.cn(四)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网站http://pnr.sz.gov.cn/ns/三、公示时间为期10个自然日,自2023年6月10日至2023年6月19日止。四、公示意见反馈方式(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3年6月19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我局:1.至我局提交书面材料。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规划科,注明“妈湾电厂升级改造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电话:26978754。3.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zeghk@pnr.sz.gov.cn。(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附件:妈湾电厂升级改造项目区位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2023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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