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用土地建造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罚

2023-07-10 16:19:39 -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陈爱鑫)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显示,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非法占用土地面积830平方米,被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锦屏街道办事处对其进行每平方米150元的罚款,计124500元。

非法占用土地建造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罚

主要违法事实: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经依法批准,于2022年11月至2023月4月期间在宁波市奉化区锦屏街道塔水(FH17-03-05a-1)地块红线外硬化土地建造二层临时工棚两幢,一层临时工棚一幢,砖混结构厕所一间。经宁波市奉化区规划测绘设计院现场勘测,总占用土地面积为830平方米。所占土地现状为公园与绿地830平方米。

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占用土地临时工棚和厕所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属于非法占地行为。因当事人非法占用公园与绿地830平方米,依照《浙江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土地类)》(浙自然资规〔2021〕15号)土地类序号4、《宁波市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土地类)》(甬自然资规规〔2022〕1号)规定,占用公园与绿地,处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锦屏街道办事处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拟对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830平方米土地;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830平方米土地上建造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对非法占用的830平方米公园与绿地地处以每平方米150元的罚款,计124500元;4.鉴于*高良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系中共党员,建议将其问题线索移送奉化区纪委处理。

公开资料显示,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省东阳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成立于1996年,位于浙江省东阳市,是一家以从事房屋建筑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84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84000万人民币。企业风险方面,该公司6月份以来新增被执行人信息12条,失信被执行人信息2条。

非法占用土地建造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罚

非法占用土地建造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罚

非法占用土地建造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罚

今日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