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07-10 02:19:03 -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33股票简称:浙数文化编号:临2024-028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7月9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本次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已提前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600633证券简称:浙数文化编号:临2024-026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增强现金分红的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增加现金分红频次,使广大投资者及时分享公司发展红利,公司拟于2024年实施中期分红。

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下简称“《现金分红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了本次中期分红安排,具体如下:

一、中期分红条件

(一)符合《公司法》《现金分红指引》《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于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要求;符合公司战略目标和发展路径的要求;

(二)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当期盈利;

(三)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二、中期分红比例

公司拟于2024年半年度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0%(含),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三、中期分红程序

本次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在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时,在满足上述中期分红条件、比例等情况下,制定具体中期分红方案,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后实施。公司将在中期分红方案审议通过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事项。

四、中期分红影响

本次中期分红方案,是公司积极响应《意见》号召,努力践行回馈投资者,回馈社会的发展理念的重要实践。

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长远利益、可持续发展与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提出了本方案,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本次中期分红安排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资本支出能力。

后续2024年中期分红具体方案内容及审议情况以公司后续相关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600633股票简称:浙数文化编号:临2024-025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7月9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公司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资本支出能力。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中期分红安排。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600633证券简称:浙数文化编号:临2024-027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继续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浙报传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自2024年7月10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择机继续增持公司A股股票;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增持股份的价格拟不超过13.78元/股。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如出现上述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控股股东浙报传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报控股”)。

(二)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浙报控股现持有公司股票608,013,768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48.04%。

(三)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已披露的增持计划:2023年12月27日,公司收到浙报控股书面告知,其计划自2023年12月27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择机增持公司A股股票;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增持股份的价格拟不超过2023年12月27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截至2024年6月26日,浙报控股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021,7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967%,增持金额为人民币50,001,300.15元(含税费),上述增持计划已实施期限届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同,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升投资者信心。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票。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拟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3.78元/股。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4年7月10日起6个月内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若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公司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浙报控股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七)增持主体承诺:浙报控股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如出现上述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600633证券简称:浙数文化编号:临2024-024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适用:“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的情形。

●公司预计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000万元到16,000万元,同比下降74.70%到79.44%。

●公司预计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8,500万元到23,500万元,同比下降52.39%到62.52%。公司自2023年度12月执行新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1号解释性公告》)。根据《1号解释性公告》,对可比会计期间非经常性损益的列示影响为:同口径下公司2023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金额为34,402万元,较原披露数据13,883万元增加20,519万元。根据上述列示影响,同口径下公司2023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8,836万元,以此为基础预计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18.50%到35.84%。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000万元到16,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47,239万元到50,239万元,同比下降74.70%到79.44%。

2、公司预计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8,500万元到23,5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25,855万元到30,855万元,同比下降52.39%到62.52%。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利润总额:74,17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23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9,355万元。

(二)每股收益:0.50元。

三、本期业绩预减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

鉴于当前市场及行业发生变化,公司部分创新业务处于转型调整期,经营业绩存在波动,2024年半年度同比下滑。

(二)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

1、2024年半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公司持有的平治信息、世纪华通股票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方星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华数传媒股票,受二级市场波动导致公允价值下降,上述事项影响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5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7,289万元。

2、2024年半年度公司持有的联营企业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公司参投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朴华惠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朴盈国视(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的海看股份(301262.SZ)于2023年6月20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其公允价值变动影响公司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收益金额,增加2023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1,107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海看股份公允价值变动影响公司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9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5,500万元。

(三)非经常性损益披露规则的影响

公司自2023年度12月执行新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1号解释性公告》)。根据《1号解释性公告》,对可比会计期间非经常性损益的列示影响为:同口径下公司2023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金额为34,402万元,较原披露数据13,883万元增加20,519万元(其中海看股份公允价值变动影响21,107万元)。根据上述列示影响,同口径下公司2023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8,836万元,以此为基础预计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18.50%到35.84%。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测算,尚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尚未发现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一)面对复杂的市场环境,公司坚持以创新驱动发展,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聚焦数字文化、数字技术、数据运营三条主线,向着“致力于成为国内领先的数字文化产业集团”这一战略目标坚定前行。2024年上半年,公司经营正常有序开展,积极探索优化升级产业结构,创新拓展新的商业模式,大力开拓省外市场,持续提升可持续发展和产业竞争能力。

(二)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4年半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0日

●报备文件

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关于本期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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