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代领礼品被告知必须本人到场

2024-07-10 06:56:07 - 南宁晚报

顾客代领礼品被告知必须本人到场

顾客代领礼品被告知必须本人到场

■本报记者冯源实习生曹以麒文/图

日前,莫女士在朋友的宣传下得知位于青秀区高坡岭路的炬城星悦荟(以下简称星悦荟)商场举行抽奖活动,并获知可以通过截图代领或帮领礼品。莫女士随即将该活动转发给同事参与,并表示可以帮他们代领礼品。次日,莫女士前往星悦荟参加抽奖活动,并展示了多张截图,但商场工作人员却表示活动规则已变动,必须要本人到场参与活动才能领取礼品,截图无法作为代领礼品的证明。莫女士尝试与商场方面沟通,双方最终未达成一致。

顾客:抽奖规则突然变更,让自己失信于同事

“我是当晚快闭店的时候来的,商场客服说太晚了验不了券,让我第二天再来,但是我帮同事收集截图后,商场工作人员的说法又变了。”莫女士称,商场客服最初允许通过截图代领礼品,她的朋友也通过截图成功代领了礼品。

随后,莫女士向记者展示了活动详情页面,活动规则显示,在注册会员后就可以通过消费积分参与抽奖,随机获取礼品1份。礼品领取时间为7月1日至8月11日,其间每人可以参与3次抽奖。

莫女士表示,商场在未提前通知的情况下突然变更规则,要求本人到场才能兑换奖品,她也尝试与工作人员沟通。“商场工作人员觉得我帮别人领的礼品太多了,我就承诺不会再转发给别人。但是我答应了同事可以代领的,至少应该让我把这些礼品领完。”

“如果一开始商场定好规则,我也能理解。但是商场突然改了规则,我感觉自己欺骗了同事,还把自己领到的纸巾、小风扇等礼品分给了同事。”莫女士说,此前她已将活动信息转发给多名同事并让他们注册会员。由于商场工作人员并未接受她的提议,她认为自己失信于同事,信誉受到了损失。

莫女士表示,她的部分同事住在西乡塘区等地,距离商场比较远,来一趟不方便,如果商场一开始就明文规定不能通过截图领取礼品,她的同事也许并不会注册会员。

莫女士承认,商场的活动本身是真实有效的,并非虚假,但她认为商场在受监管、规则制定、运营和应急措施上存在问题,“活动页面上有一个‘一切解释权归商场所有’的规则,我认为即使解释权归商场是可以的,但是不能朝令夕改”。

商场:规则变更不针对个人,愿意接受消费者监督

7月8日下午,记者来到星悦荟商场,星悦荟营运工作人员钟先生就此事回应称,商场举办的活动本身真实有效,但奖品数量有限,活动初衷在于吸引真正到店消费的顾客,规则的变动也并不针对莫女士个人。

“我们活动时间长达一个多月,这个时间是很宽松的,也希望能给消费者最好的服务。”钟先生说。

钟先生强调,商场的活动旨在吸引顾客到店体验,而非鼓励通过截图代领的方式“薅羊毛”。在此之前,有顾客一次性带来数十张截图,领取了大量奖品。这种行为占用了到店消费用户的参与机会,公司紧急对规则进行了调整。钟先生进一步解释,“我们希望顾客能够过来体验参与活动,实地了解和体验我们的商场”。

“我们也对顾客表示了歉意,但这是公司的规定,我们也只能执行。活动页面也有显示,我们有最终解释的权利。”钟先生表示,欢迎消费者对商场进行监督。

律师:商家举行活动时应明确细化活动规则

广东深宝(南宁)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麒翔认为,如礼品电子券在领取时未输入特定领取人的身份信息,也未说明不得由他人代领,则该礼品电子券为不记名券,兑奖仅按照编号进行,无法从活动的兑奖环节核定获奖人身份,且兑奖属于民事行为,因此可以委托领奖。商家如在未说明的情况下不允许代领,属于排除了消费者委托他人权利的行为,是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王麒翔建议,商家在举行抽奖等活动时,应当明确细化活动细则,以免后续与消费者就抽奖相关事项产生争议,违背了举行抽奖活动的宣传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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