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全面推进国有企业总审计师制度

2024-07-10 10:30:11 - 媒体滚动

转自:中国审计报

上海全面推进国有企业总审计师制度

近日,上海市国资委、市审计局印发《关于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全面推行总审计师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今年年底前完成总审计师岗位备案,全面推行总审计师制度。

近年来,该市审计局通过开展内审工作检查、召开内审工作座谈会等多种措施,促进将国有企业总审计师制度作为一项具体措施纳入深化国企改革方案,并做好与公司治理、监事会改革举措的配套衔接,推进各项改革的系统集成、同向发力。聚焦这一目标,市审计局联合市国资委研究制定《实施意见》,对总审计师制度进行整体设计,体现总审计师履职的独立性、专业性和权威性。市国资委配套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内部审计集中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监管企业在本部统一设立审计机构,在党委书记、董事长分管和总审计师协管下开展工作,进一步完善内部审计制度体系。

《实施意见》指出,要明确总审计师的职责定位,健全总审计师履职尽责的保障和考核机制。总审计师为党委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协助企业党委、董事会(或者党委书记、董事长)管理内部审计工作。在任职资格上,注重体现专业性,明确总审计师人选应具有的专业条件及相应的工作业绩;在履职要求上,注重发挥总审计师推进源头治理的专业能力,总审计师在组织、指导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过程中,要督促业务部门和下属企业举一反三、从源头上整改,并推动董事会、管理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和全面风险管理制度;在履职保障上,注重确保审计的独立性,明确企业应全面推行内部审计集中管理。市国资委对企业总审计师制度建设推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纳入国有企业落实深化国企改革方案情况的评估范围。

《实施意见》的出台,标志着上海市属国有企业探索试点总审计师制度取得了可喜的成效,是加强市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体系建设的标志性成果。

截至目前,在市审计局、市国资委的共同推动下,市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管理体制不断健全完善,基本实现了内部审计机构在企业党组织、董事会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的管理体制,7家试点企业按要求完成了总审计师制度试点工作,近半数市属国有企业的审计机构集中于集团本级,为全面推行总审计师制度积累了可操作的实践经验。

(陈家彦王亮汪其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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