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支持自动驾驶汽车跑网约车,明确:无驾驶人的事故责任由车辆方承担

2024-07-10 09:23:38 - 媒体滚动

来源:华夏时报

记者温冲于建平北京报道

近日,北京市经信局就《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对外征求意见,拟支持自动驾驶汽车用于城市公共电汽车客运、网约车、汽车租赁等城市出行服务,并对备受关注的自动驾驶汽车事故责任问题做了明确规定,进一步为自动驾驶的普及与前景提供了法律支撑和保障。

北京市经信局相关负责人在关于征求意见的说明中表示,北京市将通过立法重点解决特定区域自动驾驶汽车创新活动面临的主要问题,在坚守安全底线的基础上,为L3级及以上自动驾驶汽车市场主体提供清晰、透明、可预期的制度规范。

从示范区到条例,北京有望成为自动驾驶落地标杆城市

2020年9月,北京市率先规划建设全国首个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围绕“车路云网图”五大要素,开展车路云一体化系统关键技术验证。目前,北京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累计为31家测试车企发放了道路测试的牌照,自动驾驶测试的里程超过2800万公里。

今年2月,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清单》,提出完成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建设3.0阶段任务,扩区至600平方公里,启动4.0阶段任务,推出北京南站、丰台站、朝阳站、清河站、城市副中心站等五个重点铁路枢纽客站及大兴国际机场、首都国际机场自动驾驶测试设计方案,实现乘用车、智能网联巴士、城市道路清扫等应用拓展,形成政策和设施的连续连片覆盖。

“为进一步增强我市自动驾驶汽车技术创新能力,聚焦解决自动驾驶汽车商业化运营难题,有必要充分发挥我市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作用,为开展自动驾驶汽车创新活动提供兼具确定性与开放性的管理框架,为推动自动驾驶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北京市经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基于此,本次征求意见稿共推出六章三十八条,从管理机制、产业创新发展、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创新活动规范、安全保障等方面进行法规制度设计,并明确了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基本方向,规定在政策互认、标准兼容、场景联通、产业协作四个方面开展区域协同。

光大证券分析师倪昱婧认为:“本条例(征求意见稿)将成为目前国内最为完善的地方性自动驾驶法规,意味着我国高阶自动驾驶车辆上路向有法可依迈进一步。”

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意味着“北京有望成为自动驾驶落地标杆城市,或推动国内自动驾驶加速落地。”国盛证券分析师刘高畅也表示。

从企业发展角度看来,“此次征求意见稿将提高公众对自动驾驶汽车的熟悉度、信赖度和喜爱度,有力推动文远知行这类自动驾驶科技公司的运营拓展,从而服务到更大范围内更多用户。”文远知行内部人士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

资料显示,自2017年成立以来,文远知行已在全球7个国家30个城市开展自动驾驶研发、测试及运营,形成自动驾驶出租车、自动驾驶小巴、自动驾驶货运车、自动驾驶环卫车、高阶智能驾驶等五大产品矩阵。目前,官方APP提供“无人出租”“无人小巴”两个业务板块。文远知行向记者透露,未来将在北京地区投放更多车型,“并计划将自动驾驶货运车落地北京”。

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意味着北京将自动驾驶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放到重要位置。上述文远知行人士对记者表示,特别是第五条“加强北京市与天津市、河北省在自动驾驶汽车领域的协同创新、推动政策互认”,第十三条“支持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完善的区域全域开放,分阶段、按片区开放重点应用场景”,第二十三条“市级有关主管部门可以结合异地创新活动结果,根据有关规定,简化程序”等条款,为后续自动驾驶汽车的异地里程和车型互认、规模化落地、商业化应用打下良好基础。

在文远知行之外,百度旗下萝卜快跑也在积极推进自动驾驶出行。根据百度第一季度财报,萝卜快跑第一季度供应的自动驾驶订单约82.6万单,同比增长25%。截至4月19日,萝卜快跑累计为公众提供的自动驾驶出行服务订单超过600万单。

从车辆,到企业,到城市,自动驾驶越来越近

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实际上有效衔接了现行法律法规及国家智能网联汽车准入与上路通行试点、车路云一体化试点等政策。

2023年1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四部门发布《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在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基础上,遴选具备量产条件的搭载自动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开展准入试点。

今年6月4日,上述四部门研究确定了9个进入试点的联合体,包括长安汽车、比亚迪、广汽乘用车、上汽集团、北汽蓝谷、中国一汽、上汽红岩、宇通客车、蔚来汽车。6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印发通知,要求稳步推进自动驾驶商业化落地运营,打造高阶智能驾驶新场景。

7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五部门发布《关于公布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确定了20个城市(联合体)为首批“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城市,分别为北京、上海、重庆、鄂尔多斯、沈阳、长春、南京、苏州、无锡、杭州-桐乡-德清联合体、合肥、福州、济南、武汉、十堰、长沙、广州、深圳、海口-三亚-琼海联合体、成都。

在国家层面明确大方向的背景下,目前除北京在自动驾驶法规进展上给予上下游产业支持以外,杭州、深圳也分别出台了《杭州市智能网联车辆测试与应用促进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以支持自动驾驶汽车应用与发展。此外,上海、武汉等地也在加速自动驾驶商业化落地。

在武汉,萝卜快跑自动驾驶汽车已经投入运营,且采用的是7x24小时全天候运营。一位体验过无人驾驶的武汉用户称:“下班后,不想等公交,就叫了萝卜快跑,第一次体验无人驾驶,车费非常便宜,才2.9元。”据悉,在武汉搭乘萝卜快跑,10公里的路程车费为4元—16元,普通网约车为18元—30元。‌

近期,萝卜快跑在武汉市的无人订单量迎来爆发式增长,单日单车峰值超20单。在财报电话会上,百度董事长李彦宏称,第一季度武汉全无人驾驶订单比例已超55%,并在4月份继续上升至70%,预计未来几个季度将快速上升至100%。“随着运营效率的持续提升和成本降低,在不久的将来,萝卜快跑将率先在武汉区域内实现UE(盈亏)平衡。”

近日,上海市也在2024世界人工智能大会期间发放了首批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许可,也就是俗称的“完全无人载人车牌照”。赛可智能、百度智行、上海裹动、小马易行四家获证企业,可在上海浦东部分路段实现全无人载人的车辆应用。

从车辆到企业再到城市,从试点到准入再到允许,自动驾驶的法律法规政策愈发完善,正在全面协同地推动我国自动驾驶汽车产业生态加速落地。

从明确责任,到每年定期评估,自动驾驶安全备受重视

在各个政策有效衔接的过程中,责任划分也愈加明确。此次征求意见第二十七条“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第二十八条“事故现场处置”、第二十九条“交通事故责任”均对备受关注的自动驾驶违法行为和事故处理进行了规范。

其中提到,自动驾驶汽车上道路行驶期间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由公安交管部门按照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和认定。车内有驾驶人的,依法对驾驶人进行处理;车内无驾驶人的,对车辆所有人、管理人进行处理。

自动驾驶汽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车内有驾驶人的,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警。车内无驾驶人的,(远程)安全员应当立即报警,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应当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

车辆在自动驾驶系统功能未激活状态下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现行规定承担责任。车辆在自动驾驶系统功能激活状态下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属于自动驾驶汽车一方责任的,由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车辆所有人、管理人依照前款规定向受害者进行赔偿后,可以依法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销售者等进行追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实际上,这不是政策第一次明确自动驾驶违法行为和事故处理责任规范。

在《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第三部分“上路通行”中,已经就道路交通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隐患可能涉及违法犯罪的,以及自动驾驶系统故障、失效或者车辆超出运行范围的等行为进行了规范。彼时,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对《华夏时报》记者强调:“安全,是智能网联汽车发展过程中首先要考虑的问题。”

“此次征求意见稿与前述四部委规定内核、调性、细则相同,也是目前自动驾驶行业近年来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准则,对自动驾驶的规模化商业应用均具有促进作用。”上述文远知行人士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

《华夏时报》记者还注意到,此次征求意见明确,北京市拟每年定期对自动驾驶汽车创新活动整体情况进行评估,形成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年度报告包括自动驾驶汽车相关创新措施的落实情况,对道路通行效率、公众出行方式、汽车产业和创新科技发展的影响,良好实践经验以及不足之处。

倪昱婧认为:“本次征求意见稿可以视为全国范围自动驾驶监管标准规范化、体系化的风向标,标志着车路云技术框架下的高阶自动驾驶从小范围测试验证阶段全面进入大规模示范应用的新阶段,有望从地方区域内标准逐步推广至全国。”

责任编辑:李延安主编:于建平

今日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