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有矿,不调解!”

2024-07-10 09:33:16 - 最高人民法院

如何把“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落实到位,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身处办案一线的法官有经历,有体会,更有责任。

为了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讲好审判故事,传递法治声音,也为了交流工作经验,不断提升审判能力和水平,经过调研、征求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共推专栏——“法官手记·做实‘公正与效率’”,与大家见面。

诚邀一线的法官拿起手中的笔,记录讲述你印象最深的一次审判、一次执行、一次接访、一次普法,透过小切口,通过小故事,反映情理法如何相互交融,公正与效率真正实现。文字宜短,内蕴应长,如有现场视频、照片,读者当会更加欢迎。来稿请注明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发送到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邮箱:fgsjzgfy@126.com。

法官的快乐成就来源于案件化解本身。那些看似不可能化解的矛盾在无形中解决,即使过程艰难曲折,但圆满的结局一定是对法官的价值肯定。

如果说还有比审判系统里点击“结案”更开心的事,那应该是关联的所有案件和矛盾因这起案件的解决而都化解了。我就像矛盾的终结者一样,一案解六案,从案结事了的过程中又一次收获了喜悦与成就。

云里雾里:一通着急的电话

开完一天的庭审,我拖着略微疲惫的身体回到办公室。刚坐下,就接到了一个电话。

“你好,法官,我是黄任(化名)的代理律师李律师。”

嗖嗖,过了一遍脑子。脑海中的案件库里没有“黄任”这个当事人。

“确定是我的案子当事人吗?”我疑惑地问道。

李律师略有点着急地回答:“不是,但是我们想以第三人诉讼参加到您现在审理的一起分家析产案件中。您案件当事人李甲向黄任借款后迟迟未偿还。现在黄任申请冻结拆迁腾退款后,李甲家就以各种理由起诉黄任,涉案案件多达5件。我们得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被恶意侵害。”

“你先把整体材料及脉络按顺序提交给法院吧,我们先分析分析。”我听得有点云里雾里,思索了一下,这样回复他。

浮出水面:六起案件关联交错

没过几天,我就收到了李律师认真准备的案涉材料及申请。细细阅卷后,六个案子已浮现在眼前了。

缘起:李家有兄弟二人李甲、李乙。李甲向黄任借款,李甲父母以一家人长期居住的农村房屋作债务担保。

后李甲未如约还款,黄任将李甲及其父母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诉至法院,法院支持了黄任要求李甲偿还本金及利息的诉讼请求,同时李甲父母就该项债务在涉案房屋的价值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发展:判决生效后,黄任申请执行,因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2年,案涉房屋被纳入区里某改造项目范围。李甲的兄弟李乙作为案涉房屋的被腾退人与该村村委会签订腾退协议,并接受了全部腾退利益。黄任提供了该项财产线索,法院对案涉腾退利益进行冻结。

升级:后来,李家及黄任又相继提起了4起诉讼,分别为案外人执行异议、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分家析产纠纷、债权人代位权之诉。

关联案件虽然很多,但我审理的分家析产案子并不复杂。作出判决不难,在不影响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将案涉腾退利益在家庭共有人之间分割确认即可。

但就本案而言,一纸判决书不能解决两方之间所有的问题,调解是从根上化解矛盾的最佳方案。

态度坚决:我家里有矿,不调解

于是,我便给黄任打电话做调解工作。

黄任接到电话后,气愤无比:“他欠我钱,他还有理了,我还成了被告。现在李家的腾退款也冻结了,我不差钱,家里有矿,坚决不调解。法官你判,我咽不下这口气。”

一句“家里有矿”,把我逗乐了。

“得嘞,您先缓缓消消气,也跟您律师再沟通沟通,这案子‘判’对于我来说特别简单。但对于您们来说,调解肯定是解决矛盾最快最好的办法。这样关联的所有案子都可以‘消消乐’了,您就不再是被告了,欠款也能追回来了。”我说道。

“家里有矿,不调解!”

用尽全力:辗转于当事人之间

开庭时,双方坐到了一起。

对于李某一家来说,调解能够摁住利息的“雪球”,防止越滚越大,是最优选择;对于黄任来说,及时拿回借款,取舍得当,亦是最佳方案。

所以,我用尽全力,采用单独聊、背靠背的方式,释法析理,反复做双方的工作,终于双方同意调解了!

但对于给付金额,双方存在较大争议。

一下午,我来回奔跑在法庭内的债务人、院内葡萄架下的债权人之间......掰开了揉碎了讲,磨破了嘴皮子,也没有当庭调解成功。

黄任内心对自己成为被告还有怨气。

临到庭审结束了,我仍旧不“死心”。我把黄任的代理人李律师留下来分析案件情况:“其实分家析产纠纷是家庭内部的纠纷,我之所以同意您们作为第三人参加到诉讼中,就是想一并解决矛盾,实质化解纠纷,终结所有的诉讼。”

“我一定会转达您的想法。在给您打完第一通电话后,我就看到了希望。相信黄任他会明白您的良苦用心……”李律师非常肯定地回复了我。

峰回路转:六个案子“消消乐”

回到办公室,疲惫感、挫败感、纠结感袭涌而来。在不被当事人理解的情况下,还要不要苦口婆心继续做他们的调解工作呢?

过了两天,我的电话又响起了。接起来一听,又是那个“家中有矿”的黄任。

他说:“前几次我的态度不好,我是真生气,但我知道您是真为了我好。我律师也一直劝我,说法官是打心眼儿里为了解决这一脑门子官司。我想明白了,同意一起去执行庭协商发还案款,其他案件我们都撤诉,真心地再一次感谢您。”

接完电话,我简直太高兴了!这一路的曲折和辛苦总算没有白费!我赶紧与执行法官沟通,厘定完金额,让黄任拿到了案款。

最终,六个案子都因为这个案子的调解实现了“消消乐”。

兴奋过后,我平静地回味了这次双向奔赴化解的调解过程。

其实,对于我们基层法官来说,调解往往比作出判决更费时间费精力,来回拉扯、利益权衡之中,还容易被人误解偏袒某一方,但我们仍然乐此不疲。在充分听取和尊重每个当事人的想法、意见的基础上,以“如我在诉”的姿态,为平衡各方的利益、减少各方不必要的损失而努力,不为结一个案,只为解更多“结”。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

作者: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河北人民法庭副庭长韩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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