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区通报6起典型案例

2024-07-10 17:25:39 - 新疆日报

2024年以来,阿勒泰地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阿勒泰地区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严厉查处一批网上违法违规行为,现将部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布尔津县网民古某为博取关注、吸引眼球,收集利用世界其他地方雪崩视频虚构阿勒泰地区雪崩的不实信息。经核实,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古某予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布尔津县、吉木乃县网民王某、冯某通过网络平台制作发布“布尔津县高铁站开通”“吉木乃县高铁站开通”等不实信息。经核实,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王某、冯某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删除相关信息。

案例三:河北网民李某为吸引流量、招徕客户,通过网络平台制作发布阿勒泰地区强制拆迁不实信息,引发网民讨论,造成不良影响。经核实,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李某予以行政拘留4日的处罚。

案例四:阿勒泰市网民哈某在网络平台发布“精日”负面有害言论。经核实,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哈某行政拘留14日的处罚。

案例五:富蕴县网民胡某在网络平台发布“在医院做检查的工具没有消过毒”等不实言论。经核实,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胡某予以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青河县网民乌某在网络平台发布“布尔津县居民和家人在饭馆就餐后一家人因食物中毒死亡,还有两户居民因食物中毒住院治疗”的谣言信息。经核实,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乌某予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网信部门、公安机关提示: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要树立网络法治意识,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决抵制网络违法违规信息。同时,欢迎广大网民积极举报网上违法违规信息,让我们携手共创清朗网络空间。

阿勒泰地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阿勒泰地区公安局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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