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三部门联合发文,截至7月30日→

2024-07-10 16:07:29 - 西安发布

转自:西安发布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局、财政局、工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西安市推进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方案》(市政办函〔2024〕4号)要求,为推进试点工作实施,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项目。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目的

通过实施一批试点项目,逐步形成规模效益,探索建立具有西安特色的绿色建材推广应用需求标准和全过程管理体系,及时总结可复制推广经验,切实发挥政府采购项目的引领作用,营造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协同发展的良好氛围,带动我市建筑行业和建筑材料绿色低碳发展。

二、征集范围

各区县、西咸新区、开发区范围内,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的在建政府采购(投资)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馆、保障房等适用招标投标法的项目。

三、申报条件

建设项目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以《西安市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技术指南(试行)》(市建发〔2024〕61号)为依据,项目绿色建材应用比例不低于30%;

(二)以《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为依据,项目达到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

(三)按照《西安市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市政办函〔2021〕95号)要求,项目装配率不低于35%;

(四)项目建设审批手续齐全,建设过程无重大违规问题发生。

四、申报流程

(一)组织申报。各区县、西咸新区、开发区住建局组织辖区项目单位申报,申报主体应为项目建设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建设项目填写《西安市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

(二)审核推荐。区县、西咸新区、开发区住建局审核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市住建局。

(三)评审确定。市住建局会同市财政局、工信局组织评审后,确定试点项目。

五、有关要求

(一)项目建设单位发挥建设主体责任,组织施工、设计、建立、材料供应等参建方认真学习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研究分析项目现状,踊跃申报试点项目。

(二)项目属地住建部门牵头,财政、工信部门配合,认真组织调查摸底,加大推广宣传力度,广泛调动建设单位积极性,组织谋划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试点项目。

(三)市、区县(开发区)教育、卫生健康、体育、机关事务服务等部门作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大力支持试点工作,积极推荐本行业本部门主管建设项目申报试点项目。

试点项目申报表及相关材料请于7月30日前一式三份报市住建局。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西安市财政局

2024年7月8日

联系人:刘颖

电话:88668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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