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景宁县: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三孩家庭最高补贴10万元

2024-07-10 18:58:00 - 澎湃新闻

7月10日,据微信公众号“景宁融媒”消息,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发布《景宁畲族自治县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

个人购房补贴方面,措施提到,在景宁县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按套给予住宅产权面积对应购房款1.5%的购房补贴。

浙江景宁县: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三孩家庭最高补贴10万元

对于多孩家庭购房补贴,在景宁县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二、三孩家庭按套给予购房补贴。生育二孩家庭(二孩为201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给予住宅产权面积对应购房款3%的购房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生育三孩家庭(三孩为2021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给予住宅产权面积对应购房款6%的购房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同时,加大对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新市民、青年人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上浮20%。给予青年人首次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补贴,补贴期限为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前36期,补贴额度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支出的20%。全面取消保留金额政策,支持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变更还款方式及缩短还款期限。

以下为政策全文:

景宁畲族自治县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新变化,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更好满足群众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研究实施以下政策:

一、个人购房补贴。在本县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按套给予住宅产权面积对应购房款1.5%的购房补贴。

二、多孩家庭购房补贴。在本县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二、三孩家庭按套给予购房补贴。生育二孩家庭(二孩为201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给予住宅产权面积对应购房款3%的购房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生育三孩家庭(三孩为2021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给予住宅产权面积对应购房款6%的购房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具体孩次按同一对夫妻共同生育的子女数计算,以出生医学证明为准。)

以上两条就高享受,购房时间为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购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新建商品住宅指在景宁范围内取得预售许可证或已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存量商品住宅。

大搬快聚定点商品房在本次购房补贴范围内,购房时间为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购房时间以大搬快聚定点商品房开发公司与安置户签订合同并交付首付款时间为准)。补贴基数按住宅产权面积对应购房款减去大搬快聚定点商品房购房补助计算。

三、加大公积金支持力度。加大对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新市民、青年人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上浮20%。给予青年人首次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补贴,补贴期限为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前36期,补贴额度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支出的20%。全面取消保留金额政策,支持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变更还款方式及缩短还款期限。

四、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落实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和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政策。购房家庭住房套数可根据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的住房情况进行认定。支持项目主办行和银团贷款模式,引导金融机构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

五、优化行业全领域管理。房地产开发项目实施设计方案“多审合一”,施工许可“多证合一”,竣工验收“多验合一”。允许商品房(含首开和续推)按楼幢申领预售。继续推行保修金银行保函制度。

六、鼓励“房票”使用。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存量去化,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使用“房票”购房的,可同等享受购房补贴。

七、加装电梯奖励。鼓励老旧小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县城建成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奖励每台由10万元提高到25万元,助力“一老一小”保障和改善民生。

景宁畲族自治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

2024年7月10日

今日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