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小案”精办守护“大民生”

2022-08-10 03:35:25 - 检察日报

潍坊:“小案”精办守护“大民生”

 ①昌乐县检察院未检干警到学校开展法治教育

潍坊:“小案”精办守护“大民生”

 ②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检察官在便民市场开展公益诉讼宣传

潍坊:“小案”精办守护“大民生”

 ③寿光市检察院就案件组织召开公开听证

关键词

“小案”关乎大民生,每一起“小案”对于涉案当事人来说都是“天大的事”,关系到一个甚至多个家庭,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山东省潍坊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最高检“质量建设年”工作要求,以司法办案新理念为指引,精心办好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常见多发“小案”,力促案结事了人和,以办案的具体成效推进诉源治理,化解社会矛盾,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帮助79名监护人改善亲子关系

【昌乐县检察院】

今年夏天,对于山东省昌乐县的小红(化名)来说是一个全新的开始。她在昌乐县检察院的帮助下,重新回到了校园。

今年2月昌乐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张翰文接手小红案件以来,这个小姑娘的遭遇就一直牵动着她的心。小红年幼时多次被猥亵。3月7日,昌乐县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于某提起公诉。5月19日,昌乐县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罪判处于某有期徒刑十年。

案子结了,工作却远远没有结束。小红辍学多年,其家庭没有固定收入来源,身边还有个年幼的弟弟。昌乐县检察院主动向潍坊市检察院汇报小红的情况,启动两级院一体联动办案,为小红家争取到7万元司法救助金。该院还联合社会各方力量,推动对小红的全方位救助。检察官协调县残联,对小红母亲的智力情况进行鉴定,发放了残疾证;协调民政部门,为小红争取到按月发放的生活补助;委托县心理咨询师协会,请来专业人员为小红进行心理疏导。

经过第一阶段的治疗,小红在情绪控制和与人交流方面均有较大改善。得知小红有重回校园的想法,检察官联系了一家职业院校,帮她办理了入学手续,为其学得一技之长,将来自立谋生提供了保障。

近年来,昌乐县检察院在办好未检案件的基础上,多措并举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联合县教育局、公安局等多个部门建立起强制报告、入职查询、从业禁止三项制度,探索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多元化、全方位救助,综合运用发放救助金、协调解决生活安置、提供临时照料、指定监护人、返校转学等方式,帮助涉案未成年人摆脱困境。在办理一起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时,该院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融合优势,通过“刑事案件办理+支持精神损害赔偿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打出标本兼治的“组合拳”,该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为解决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普遍性、系统性、源头性问题,该院确立了覆盖涉未案件全流程的“一站式”家庭教育指导模式,牵头六部门会签《关于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网格员线索报告机制,发出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46份,帮助79名监护人改善了亲子关系。目前,昌乐县检察院已在全县各社区成立“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站”,提供心理咨询300余人次,为5个家庭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帮助11名未成年人回归校园生活。

终于拿到了撤销婚姻登记决定书

【寿光市检察院】

“感谢你们的帮助,纠缠了三年的离婚问题终于解决了。”近日,家住山东省寿光市某村的王某拿到民政局的撤销婚姻登记决定书后,第一时间打电话给寿光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

今年5月,寿光市检察院收到王某不服法院行政裁定的监督申请。经了解,2004年,王某与贵州人张某经人介绍登记结婚,婚后两人感情不和,2019年,王某向法院起诉离婚。离婚诉讼期间,王某发现张某当初登记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为伪造,导致离婚诉讼无法进行。王某找到市民政局,请求撤销与张某的婚姻登记。因相关法律依据不足,民政局未予办理,而距登记结婚时间已超过5年,王某向法院提出请求撤销婚姻登记的行政诉讼也被驳回。

王某和张某都同意撤销结婚登记,也就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问题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但让两人同感头疼的是,通过司法、行政等手段都无法解决离婚“难题”。收到申请后,寿光市检察院迅速开展调查核实工作,调取了行政诉讼卷宗材料和相关笔录、户籍信息、婚姻登记档案资料。结合调查核实情况,为帮助当事人解除婚姻关系,6月14日,该院邀请民政局工作人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召开听证会。

听证员经过讨论和综合评议,一致认为张某伪造身份信息登记结婚事实清楚,法院裁定驳回王某离婚诉讼,于法有据,并无不当,王某与张某的婚姻登记存在错误应当撤销。随后,寿光市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作出不支持王某监督请求的决定,同时向寿光市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撤销王某与张某的婚姻登记。市民政局采纳检察建议,撤销了王某与张某的婚姻登记。

为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寿光市检察院总结该案办理经验,联合市法院、公安局、民政局制定了《关于在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中建立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着力构建线索移送、处置与反馈、数据共享与信息通报、监督与保障四项机制,凝聚起行政检察、行政执法、民事审判、行政审判的工作合力,助推诉源治理。

“弄虚作假办理婚姻登记并非个例,存在当事人举证难、通过民政部门自行撤销难、通过民事及行政诉讼途径救济难等情形。检察机关通过能动履职启动监督程序,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找到了问题的解决方案,切实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寿光市检察院检察长宋教德说。

专项行动助推醉驾综合治理

【临朐县检察院】

“醉酒驾驶是给生命‘砍价’,为事业‘减码’,严重损害个人和家庭生活幸福,所以呀,酒后万万‘驶’不得。”近日,在一场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宣讲会上,山东省临朐县检察院检察官以“醉与罚”为主题,结合典型案例的精彩讲解,现场收获阵阵掌声。

“1896、767、1,这不是一串普通数字,它表示我院近3年办理的1896件一审公诉案件中,有767件为危险驾驶案,在各类刑事案件中占比第一。而我院所办危险驾驶案,当事人均因‘醉酒驾驶’触犯刑法。”今年初,在临朐县检察院危险驾驶综合治理检察建议送达现场,该院第一检察部主任相乐乐的这段话着实令人警醒。面对居高不下的案件数量,今年以来,该院从看似小案的醉驾入手,化被动打击为主动治理,依法能动履职,努力将诉源治理做深做细做实。

该院以近三年办理的“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为调研对象,分析研判案件特征,积极探寻综合治理的相关措施对策,撰写的《全县危险驾驶罪案件分析报告》得到县委主要领导的批示。同时,该院成立专业办案组,深入案发一线开展调研,向交警、餐饮业经营者、醉驾人员家属了解情况,部署开展专项活动,牵头县交通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局、妇联等部门召开危险驾驶案件社会治理研讨会,研究制发醉驾治理方面的检察建议,以“我管”促“都管”,抓源头治“未”病。

按照检察建议,今年3月,临朐县交通大队针对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行政处罚的人员建立“重大交通事故处置义工教育警示”机制,组织相关人员以轮流值班的形式协助交警参与重大交通事故现场秩序维持,促使其深刻认识到醉驾行为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从而吸取教训,敬畏法律。

“醉酒驾驶真是太危险、太可怕了!”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行政处罚的张某,在触目惊心的醉驾案发现场有感而发。当天,他和其他两名同样情形的人员,依法配合交警参与了一场重大交通事故现场秩序的维持。

醉驾治理需要惩防结合,而夏季是危险驾驶案多发季节,为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今年5月,临朐县检察院联合公安、教育、妇联等部门启动了为期两个月的安全出行集中宣讲。宣讲人员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推动“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该院还联合县司法局组织因醉驾被适用缓刑的社区矫正人员参加文明出行志愿服务,以亲身经历现身说法,对违规驾驶者进行规劝,让违法者变成普法者,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

问题“中转站”升级为“终点站”

【奎文区检察院】

拖欠多年的借款,经过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检察院检察官20多天的积极协调,终于被强制执行到位了,这让申诉人王某喜出望外。近日,收到执行款的他第一时间给办案检察官打电话表达谢意。

该案的成功办理,得益于奎文区检察院积极探索的矛盾纠纷化解新模式。去年以来,该院通过延伸检察职能、规范工作标准、凝聚多方合力等举措,回应群众需求,推动化解矛盾纠纷当事人“最多跑一次”实践,以化解有道、化解有效得到群众赞许。

该院与区综治中心对接,在区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设置常驻窗口,对群众诉求及时审查分流,找准问题症结,把握化解时机。

今年5月,家住奎文区的王某来到区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检察院服务窗口,向接待检察官递交了一份民事执行监督申请。原来,几年前王某与潘某发生借贷纠纷,一纸诉状将潘某告上法庭。法院经审理,判决潘某返还王某借款并支付利息,潘某却迟迟未归还。王某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可欠款仍未能执行完毕。得知检察院在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有窗口,可以协调解决群众的麻烦事,王某重新燃起希望。

“小案”不小看。检察官现场查看了王某提交的材料,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决定对该案启动调查程序,并于当日邀请承办法官、值班律师等举行了简易听证活动,找准该案症结所在,提出解决办法。随后,奎文区检察院通过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平台,积极与法院协调沟通,跟进强制执行进展。经过20多天努力,欠款被全部执行到位。

近年来,奎文区检察院坚持用心、用情、用功化解社会矛盾,依托区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搭建一体化、一站式服务平台,拓宽群众反映诉求、办理业务的路径,并规范工作标准,制定“四个一”工作法,即一案一方案、一案一走访、一案一跟踪、一案一指引,确保从接访阅卷、审查督办到结案答复各个环节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此外,该院还深度融合跨部门职能,发挥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资源整合工作优势,对内要求各业务部门紧密配合,对外与公安机关、法院、司法行政机关联动协作,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全流程不脱节,将群众反映问题的“中转站”升级为解决问题的“终点站”。

经过一年多的探索,奎文区检察院矛盾纠纷化解新模式收效显著。截至目前,矛调中心检察窗口共接待群众162人,受理诉讼监督案件37件,司法救助案件38件,所有案件均得到妥善化解。

流动食品摊有了“固定的家”

【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

“摊点肉眼可见地干净了,我们吃着也放心。”社区居民的这句话,让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检察官们感到安心。这段时间,他们到一些便民市场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发现经过治理整顿,流动食品摊卫生过关,市场秩序井然,群众交口称赞。

这一改变,得益于该院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对辖区内长期存在的流动食品摊点卫生安全隐患监管失位问题予以监督,推动职能部门协同履职,使长期存在的经营乱象得到有效治理。

今年初,该院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辖区部分住宅小区、便民市场附近大量流动食品摊点卫生条件简陋,周遭垃圾随处可见,有明显食品安全隐患,同时还存在备案公示及健康证明不齐全或有效日期模糊等情况,甚至有部分摊位售卖“三无”食品、违反划定区域占道经营。这些问题长期未得到有效监管,必将危及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经过进一步调查,该院发现市场监管部门及辖区各街道怠于履行监督职责,导致流动食品摊长期存在的卫生安全隐患问题得不到整治。实地取证后,该院分别向市场监管部门、辖区两个街道办事处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职。

本着群众为先的理念,该院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和辖区街道形成工作合力,避免各自为战,既要保障食品安全,又要方便周边群众生活,对流动食品摊不搞“一刀切”式取缔,而是引导摊主合法经营,保护民生经济。不久,市场监管部门及相关街道办事处分别就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复。

随后,该院向区管委会作了专题汇报,并与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街道召开座谈会,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共同研究制定监管措施。在该院建议下,市场监管部门建立起长效机制,加强食品摊点备案与管理工作,督促补办、新办备案和便民摊点公示卡400余张,开展常态化管理;通过向群众发放调查问卷,按照“便民、利民、不扰民”原则,取缔了不符合要求的食品摊点,重新设置固定食品摊点1处、划定便民临时经营区域5处;印发《食品摊点经营规范明白纸》,每个摊点人手一份,引导800余名摊贩到指定摊点区域和大集经营,规范摊点营业时间,让流动食品摊有了“固定的家”。

两个老人的“疙瘩”化开了

【寒亭区检察院】

“这件事是我不对,我愿意赔偿他全部损失。”“他也没想到这一推能把我伤成这样,现在真心道歉了,我愿意谅解他。”近日,随着犯罪嫌疑人王某和被害人艾某两位老人达成和解,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放下了心中的石头。

王某和艾某都是寒亭区的环卫工人,一次,两人因为垃圾倾倒问题发生误会,吵了起来。争吵中处于下风的王某一时气极,双手用力一推,把艾某推得坐倒在地,腰部受伤。经鉴定,艾某腰椎压缩骨折,构成轻伤二级。

2022年5月,该案移送至寒亭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经审查认为,涉案两位老人此前并无矛盾,案件是因工作上的误会引发,王某一时冲动导致艾某受伤,艾某已经70多岁,王某也年近六十,如果对王某简单地一诉了之,不仅会妨碍艾某顺利获得民事赔偿,也无法从源头上消除矛盾。本着案件办理不能止于程序结案,更要着眼于社会效果的原则,办案检察官决定从推动犯罪嫌疑人王某认罪认罚入手,化开两人之间的“疙瘩”。

随后,检察官积极与艾某、王某及其家属沟通,梳理案发前、案发时、案发后双方的认知、心理及行为变化,分析研判彼此矛盾症结和要求。经过初步调解,王某认识到自己行为失当,感到后悔和自责,艾某也消了气,双方都有和解意愿,但在赔偿数额上仍存在分歧。为此,检察官从家庭、社会、法律等多方面分别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并再次向王某解析伤害案件中取得被害人谅解的重要性。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寒亭区检察院对王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该案是寒亭区检察院以多发易发轻微刑事案件为切口,探索“小案精办”机制化解矛盾纠纷的一个缩影。“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这些因民间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处理不当会导致矛盾扩大化,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办案工作中,寒亭区检察院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善用“枫桥经验”化解矛盾纠纷,综合运用多方调解、公开听证、释法说理等方式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今年以来,该院已化解类似矛盾纠纷11起,不仅使个案在法律层面得到解决,更从源头上定分止争,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办理一案推动四部门出台文件

【青州市检察院】

前不久,山东省青州市检察院会同当地法院、公安、司法行政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共同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的工作意见》。该意见的出台,肇始于今年青州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虚假诉讼案件。

本来不欠债却被张某等5人实施恶意诉讼,成了失信被执行人,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这样的糟心事让青州市民李某苦闷不已。今年1月,李某向青州市检察院反映情况,希望检察机关对该案予以监督。

受理监督申请后,办案检察官围绕该案是否构成虚假诉讼积极展开调查核实工作。通过询问李某所在村村干部、李某父亲及其律师,检察官确认当初证明李某下落不明的文书系律师所写,村干部未经核实即盖章,导致李某未出庭应诉,案件缺席判决。随后,检察官调取了李某与张某支付宝账户资金往来记录,查明二人资金往来基本持平,且原审卷宗中支付宝转款记录存在伪造篡改的情形。此外,通过询问李某和案外人员,办案检察官发现张某等5人并无出借给李某的资金来源,也不能说清借给李某资金的经过。

鉴于该案可能构成虚假诉讼犯罪,办案检察官及时将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并与公安侦查人员共同调查取证,查明张某等5人对李某实施恶意诉讼的事实。青州市检察院依法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启动再审程序,撤销了原审判决,将李某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移除。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等人的虚假诉讼行为立案侦查。今年5月,张某等5人因犯虚假诉讼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案件办结,对虚假诉讼背后深层次违法行为的挖掘和整治仍在继续。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律师参与虚假诉讼问题,青州市检察院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对涉案律师依法处理并加强对律师队伍的监督管理。相关单位采纳检察建议,对涉案律师进行了警示谈话,责令其改正并作出书面检查。针对村干部随意开证明的问题,该院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完善管理制度,保证出具证明行为的严肃性。相关部门采纳检察建议,结合“村两委”换届工作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和管理,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

“该案的办理,推动四家单位达成共同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的共识。随着工作意见的出台,打击虚假诉讼合力必将进一步增强,以后工作更好开展了。”办案检察官说。

文稿统筹:本报记者 卢金增 通讯员 刘宝玲 玄承瑛 武淑菁 怀倩倩 王慧 刘俊英 黄菲菲 刘珊 王菡 杨宁 周建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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