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警方:男子踢踹充电宝设备还殴打他人,处十五日拘留

2023-08-10 23:12:00 - 澎湃新闻

警情通报

8月9日晚,我局三桥新街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其在便利店被人殴打。接警后,民警立即到达现场处置。

经查,当晚21时许,刘某(男,34岁)无故踢踹便利店的充电宝设备,店员李某劝阻时被刘某殴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我局对刘某处十五日拘留。

西安市公安局西咸新区分局

2023年8月10日

西安警方:男子踢踹充电宝设备还殴打他人,处十五日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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