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贯彻实施总体到位成效明显

2024-08-10 05:55:25 - 四川日报

科技创新能够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今年4月至6月,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实地检查和委托检查的方式,对《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开展了21个市(州)全覆盖的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结果如何?“从检查情况看,条例贯彻实施总体到位、成效明显,大多数条款得到较好落实,为全面促进科技进步、提高科技治理能力、加快建设科技强省提供了有力保障。”在日前举行的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省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唐文金在作执法检查报告时表示。

找短板

多个共性问题亟待解决

坚持统筹结合、突出问题导向、注重方式创新、务求监督管理实效,是此次执法检查的特点。

执法检查前,在网络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的同时,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对科技统计数据进行分析,在成都、绵阳等地开展前期调研。在此基础上,研究确定财政科技资金投入、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发挥、科技成果转化等4个方面的7项检查重点、36个具体问题。根据执法检查情况,梳理出全省施行条例存在的共性问题,找准各地的个性问题。

实地检查时,点位由各执法检查小组随机抽选,同时派出小分队随机抽查。针对财政科技投入和资金拨付使用等难点问题,执法检查组还赴自贡、内江、眉山等地开展专项检查。与此同时,执法检查组委托四川省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对条例实施情况开展专项评估。

“引不进、留不住、用不好”,激励机制不够科学等有关人才的问题,是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比较突出的问题。执法检查还发现,部分地方政府对科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半数以上县级政府未制定科技创新专项规划;个别地方政府对执法检查不够重视,对执法检查组现场提问答非所问、避重就轻。

另外,创新平台作用发挥不充分、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不突出的问题也较为明显。检查发现,现有的各类创新平台存在力量分散、边界不清、功能同质化、重点不突出等情况,有的创建创新平台后期投入、作用发挥、持续发展缺乏规划。企业研发创新支撑力较弱。全省有研发活动的规上工业企业比重为27%,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0.3个百分点,科技金融支持还不够,民营中小型企业依然面临“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渠道窄”等传统融资问题。

提建议

推动条例全面贯彻有效实施

如何解决条例贯彻落实中发现的问题?执法检查报告从压实政府主体责任、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中试平台建设等方面提出建议。

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方面,执法检查报告建议统筹各类科创平台建设,强化战略性、前沿性、应用性基础研究,提高科技支出用于基础研究比重。引导培育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积极运用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方面,建议建立规模以下科技型中小企业重点培育库,分行业、分领域打造一批科技型中小微领军企业。加快国家级和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大力培育技术转移专业机构和人才队伍,持续深化科技金融领域改革,引导金融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

执法检查报告建议,加强对中试平台的政策研究,尽快出台中试平台和中试项目的标准和规范,补齐政策短板。加快形成具有全国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持续推进科技人才评价改革,持续优化战略科技力量定位和布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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