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分班!南昌市教育局发布通知

2024-08-10 09:47:10 - 江西发布

发布哥获悉

南昌市教育局近日

公布了义务教育阶段

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实施意见

事关分班!南昌市教育局发布通知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着力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建立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阳光分班”长效制度和监督机制,杜绝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教工班以及其他形式的特殊班级,确保生源分配均衡、师资配备均衡,维护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实施范围

自2024年秋季学期起,全市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每年录取的所有起始年级新生(特殊教育学生除外)全部纳入“阳光分班”范围。

工作原则

1

公开原则

“阳光分班”工作要做到“三公开”,即分班方案公开、分班程序公开、分班结果公开,确保分班工作规范运行,接受社会监督。

2

随机原则

城区(含县城)学校阳光分班工作由各县区采用“南昌市义务教育阳光分班系统”进行;乡镇学校阳光分班工作由各县区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

“阳光分班”按照学生、班主任“双随机”原则组建班级,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教工班以及其他形式的特殊班级。

3

科学原则

“阳光分班”综合考虑男女生比例、双胞胎捆绑等情况,确保每个班级学生总数基本一致,男女生比例大体相当,师资配置合理均衡。

4

稳定原则

分班结束后,起始年级学生及班主任不得随意调整班级。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需由学校制定调整方案并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

重点工作

1

健全工作机制

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由各县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区要结合招生入学工作实际,建立“阳光分班”工作机制,制定“阳光分班”工作方案,并主动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

细化工作流程

在“阳光分班”工作开始前,各县区要指导辖区内参与“阳光分班”的各义务教育学校根据新生总数男女比例确定班级男女比例,结合招生工作实际合理安排起始年级招生班级数及班额数。要重点做好师资队伍建设,选定班主任并上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根据年龄、职称、性别等因素均衡搭配任课教师。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在秋季学期开学前完成,分班结果要第一时间公布,家长可进入“昌通码”APP、“昌通码公众端”微信小程序智慧入学平台或教育服务专区查询分班结果。对“阳光分班”后到校登记报到的学生,也应严格按照相关原则和要求随机均衡分配到班。

3

强化过程监督

各县区“阳光分班”工作应邀请新生家长代表、纪检监察人员、责任督学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现场监督,实施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刻盘存档备查(有条件的县区可线上直播),确保做到阳光、透明、公开。

各县区、各义务教育学校要高度重视“阳光分班”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职责、强化宣传引导、回应社会关切、消除社会疑虑,确保“阳光分班”政策落地落实落细。

各县区要加强对辖区内各义务教育学校“阳光分班”工作的监管,不得为未参加“阳光分班”的起始年级新生建立学籍(特殊教育学生除外);要主动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畅通举报渠道,及时依法依规核查处理相关投诉举报;要结合开学检查,通过师生访谈、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实地核查,市教育局将不定期对全市义务教育学校“阳光分班”工作开展明察暗访。

市教育局将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纳入对各县区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各县区要将“阳光分班”工作纳入对辖区内各义务教育学校年度考核指标,要及时调查处理出现的投诉举报,对于违规的学校和个人,应予以严肃追责,处理结果与学校绩效评价、班子考核等相挂钩。

来源:南昌市教育局

编辑:徐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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