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修订 QFII结算业务规则 RQFII纳入适用范围

2022-09-10 02:34:47 - 上海证券报

证监会昨日发布实施修订后的《关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交易登记结算业务的规定》(下称《规定》),将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纳入该结算业务规定的适用范围,还将超买情形下中国结算违约处置的具体规定,改为中国结算按照相关业务规则处理。

据悉,修订《规定》是为了推进货银对付(以下简称“DVP”)改革,同时落实《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

本次《规定》的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三方面:一是根据《管理办法》,修改制定依据,将RQFII纳入适用范围;二是根据DVP改革要求,修改超买情形下中国结算违约处置具体规定,改为中国结算按照相关业务规则处理;三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调整关于错误交易防范及责任分担的三方协议的备案要求。

2022年5月20日至6月19日,证监会就《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证监会称,《规定》发布实施,进一步夯实了DVP改革的制度规则基础,理顺了相关制度衔接。征求意见情况显示,各方对《规定》表示支持,认为这是夯实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深化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积极举措,释放了便利外资投资A股市场的信号。

中国结算有关负责人认为,此次修订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证券市场具有积极意义。修订后,合格境外投资者与境内投资者同样适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规则》等业务规则的违约处理规定,发生资金交收违约的,中国结算以超买金额为限扣划相关待处置证券。

据悉,下一步,证监会将指导中国结算持续做好相关工作,中国结算将积极稳妥推进DVP改革,并将做好本次修订涉及的登记结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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