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没做,却敢挂网公示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哪来的胆?

2023-09-10 18:03:32 - 媒体滚动

转自:中国环境报

近日,湖北省黄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通过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调阅企业环保验收信息过程中,发现不实信息,结合现场检查,查处了一起企业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弄虚作假案。

执法人员在黄石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首先,未按照验收检测方案开展检测,未对外排废气污染因子硫酸雾开展监测,证明了主要污染因子缺失,存在重大漏项;

其次,废水检测报告只能证明设施的处理效果,不能反映该公司水污染物的真实排放情况;

最后,在废水总排口没有对接市政污水管网、相关污染因子未检测的情形下,违背事实出具废水总排口已经对接市政污水管网、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虚假结论。

但前期执法人员发现,企业挂网公示的竣工环保验收报告的验收结论中表明,该公司履行并落实了“三同时”制度,竣工验收监测条件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要求,废水总排口已对接市政污水管网,废气、废水外排污染物达标排放。经多次现场调查核实,该验收结论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

2023年4月24日,生态环境部门以《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该公司陈述申辩和听证申请权。6月7日,在该公司的申请下依程序举行了听证会。听证会上,听证申请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围绕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质证,陈述了自身的理由、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请求执法部门从轻处理。

最后,生态环境部门考虑到该公司属小型企业,经济承受度较差,且该公司积极采取措施整改,未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后果。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应的裁量标准,结合听证情况后作出从轻处罚的决定,对该公司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20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李某罚款人民币5万元。

本案中,黄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在依法查处企业违法行为的同时,帮助企业梳理应履行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普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底线和红线,以及触犯底线和红线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且指导督促企业迅速采取措施整改到位,从而促使企业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做到了“管”和“服”的兼顾。

黄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总结了此次案件的启示:通过验收信息系统、互联网等技术手段辅助锁定问题线索,固定验收电子数据证据,实现信息技术与案件查办融合,形成工作合力,以科技赋能作为案件查办的辅助手段,进一步提高了工作的效率,大幅提升执法效能。

同时,企业应当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自主验收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重视验收报告,不能当“甩手掌柜”“一委了之”;自觉严格遵守环评审批和验收程序,保证在验收合格的情况下再投入生产,如若轻视建设项目审批和验收程序,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企业负责人在接受帮扶整改后,深刻意识到,此次受到生态环境部门行政处罚,主要是因为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工作不到位,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够,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等原因造成的。

企业将以此次处罚和整改为契机,切实提高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一是全体人员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培训;二是构建分层分级的企业环境管理责任体系,将生态环境保护贯穿生产经营管理全过程;三是完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规范污染治理行为,不断增强环境责任意识,切实落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工作,是生态环境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弄虚作假的行为。同时,在全市范围内深入企业调研、检查、帮扶,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既做好监管员,也做好宣传员、服务员,强化企业守法底线,摒弃侥幸心理,推动企业切实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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