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人员出国务工高薪未得反倒贴,回国后向中介索赔,法院怎么判?

2023-09-10 16:59:43 - CCTV今日说法

出国打工上班轻松

从此走上人生巅峰

口号一喊

不知道撩拨了

多少打工人的心

但口号背后的真面目

你了解吗

劳务人员出国务工高薪未得反倒贴,回国后向中介索赔,法院怎么判?

经人介绍出国打工,失败后无奈回国

“你是开大挖机的,过去直接找到领导说情,工资还可以再涨个一两千。早去一个月就挣一万五,两个月就是三万。但要是在屋头耍半年,你十万块钱就没有了!”

2023年1月,成都某对外劳务合作公司的工作人员曾某以个人名义私下联系甘某,告诉甘某有一个去几内亚打工的机会,一个月保底工资1.5万元。

面对高薪,甘某动了心,支付了曾某7700元中介费。后经曾某远程指导,甘某在办好了出国体检报告、海外公司的求职简历等资料后,便以旅游签证方式顺利登上了飞机。

但在异国他乡工作刚满一个月,甘某发现无法适应当地炎热的气候环境,海外公司也以装车慢为由不再给甘某安排工作。无奈之下,甘某要求回国,但海外公司称,结算完工资抵扣往返机票后,甘某还倒差3386元。

甘某几经周转并向大使馆求助后,终于登上了返程的飞机。回国后,甘某将曾某诉至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要求退还中介费7700元并赔偿损失1.5万元。

法院:双方签订的合同无效,中介退还中介费

经审理,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认为:甘某与曾某签订的居间合同内容因违反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曾某取得的中介费应当予以退还。

甘某在国外务工本应取得的劳动报酬,被用于抵扣往返机票费用,可以认定为因合同无效产生的交通损失。曾某在向甘某介绍对外劳务时,未对工作时间、生活条件、合同期限以及因国外雇主原因解除合同时的经济补偿进行披露,具有一定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终,经法官释法明理,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曾某同意退还中介费并承担部分损失。

劳务人员出国务工高薪未得反倒贴,回国后向中介索赔,法院怎么判?

法官:出国务工须谨慎,莫让高薪迷双眼

国家对组织劳务人员赴其他国家或者地区为国外企业、机构提供劳务的经营性活动实行资格准入制度。《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二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商务、旅游、留学等名义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

近年来,境外务工成为不少劳务人员的求职方向,但高薪、轻松的福利待遇背后也潜藏着许多危机。越来越多的不法分子借境外务工之由骗取劳务人员钱财,更有甚者诱骗公民偷渡出境,从事赌博、诈骗、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并采取非法拘禁、虐待等手段伤害劳务人员,危及其生命。因此劳务人员出国务工须谨慎,莫让高薪迷双眼。

首先,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应当与劳务人员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劳务合作合同中与劳务人员权益保障相关事项、费用及违约责任,保障出国务工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其次,公民作为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赴海外工作前应做好充分准备,认真核实中介机构和海外企业的从业资质,并加强相关法律知识学习,提升自身防范意识,牢固树立海外务工安全意识,警惕遭不法分子诱骗而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文章来源:公众号@重庆南岸法院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实习编辑|唐敏

维护| 杨立桐 王立芳

主编| 王秀敏

今日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