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命药”岂能变“摇钱树”?斩断医保“回流药”黑金链!

2024-09-10 12:38:07 - 民生周刊

近年来,随着医保报销水平不断提高、医保目录内药品范围逐步扩展,特别是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稳步推进,人民群众买药用药更加便捷,医院、药店、诊所,甚至线上都可购药并医保报销。

然而,惠民政策在给全民带来实惠和便捷的同时,也让一些不法分子动起了歪心思,不少药贩子通过“高价回收”诱导参保人参与药品买卖。

这种变相回收参保人享受医保报销后所购药品,改头换面再次销售的,就是医保“回流药”。

“回流药”,有什么危害?

一些患者为了方便,购买远超实际需求的药品,这些药品随后可能被非法回收,重新包装,甚至掺假后再次销售。由于药品脱离了正规的储存和运输条件,其安全性和有效性无法得到保障。一旦使用,轻则无效,重则危及生命。

不少“回流药”是慢性疾病用药和靶向治疗药物,这些药品市场需求大,价格高,因此成为非法交易者的目标。

部分患者出于经济压力或贪图小利,将医保药品非法转卖,成为“回流药”问题的源头。

同时,一些监管上的不足为非法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某些医务人员也参与“回流药”的非法交易,加剧了问题的严重程度。药品价格的地区差异让不法分子看到了利润空间,不惜冒险从事非法交易。

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患者的健康,还导致了医保基金的流失,侵害了国家和公众的利益。

斩断“回流药”黑金链

今年3月份,有关部门印发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对骗保行为、药贩子均有处罚规定。

直接销售、间接辅助销售“回流药”均属于欺诈骗保行为。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个人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并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案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今年4月份,相关部门也联合部署了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回流药”被列为整治重点。

然而,治理这一问题的难点在于其隐蔽性和复杂性。非法交易者往往采取隐蔽的手段进行交易,监管和取证极为困难。

同时,因为涉及利益主体众多,包括患者、药贩子、药店等,增加了监管难度。

彻底斩断“回流药”黑金链,需要政府、医疗机构、药企和公众共同努力,构建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防控体系。

加强立法和执法力度是关键。立法机关应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界定“回流药”及相关行为的非法性,提高违法成本。执法部门应加大力度,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对“回流药”非法交易行为的发现和打击成效。

医保管理部门应进一步优化医保报销流程,堵塞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的漏洞。实施更为精细化的药品使用监控和审核机制,确保药品使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还应建立医保药品追溯系统,确保每一批药品的流向可查、可控。

医疗、药品流通和市场监管部门需要建立更为紧密的协作机制。通过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形成对“回流药”的全面打击。特别是药品流通环节,应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标准,确保质量安全。

与此同时,还需探索建立药品回收和处理机制。鼓励药品生产企业、药店与政府合作,建立过期药品回收网络,对过期或剩余药品进行安全处理,避免这些药品流入非法市场。

发现欺诈骗保行为,请及时举报

国家医保局提醒大家,不要购买来源不明、包装破损的药品,更不能将手中的“救命药”变成药贩子的“摇钱树”。

如发现类似欺诈骗保行为,请及时拨打国家局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或向当地医保部门及时举报。

出品|民生周刊(ID:msweekly)新媒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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