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存危险物品未采取可靠安全措施 广州晶硕玻璃工艺品有限公司被罚

2023-10-20 10:58:45 - 中国质量新闻网

储存危险物品未采取可靠安全措施 广州晶硕玻璃工艺品有限公司被罚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从信用中国(广东)网站获悉,广州市白云区应急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穗云)应急罚〔2023〕JC-15号】,涉及广州晶硕玻璃工艺品有限公司。该公司储存危险物品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被罚款10000元。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州晶硕玻璃工艺品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9UPD5W6Y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阮章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穗云)应急罚〔2023〕JC-15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

违法事实

储存危险物品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处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1.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0-17

处罚机关

广州市白云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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