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存危险物品未采取可靠安全措施 广州晶硕玻璃工艺品有限公司被罚
2023-10-20 10:58:45 -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从信用中国(广东)网站获悉,广州市白云区应急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穗云)应急罚〔2023〕JC-15号】,涉及广州晶硕玻璃工艺品有限公司。该公司储存危险物品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被罚款10000元。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州晶硕玻璃工艺品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9UPD5W6Y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阮章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穗云)应急罚〔2023〕JC-15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
违法事实
储存危险物品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处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1.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0-17
处罚机关
广州市白云区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