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好调解“五大员” 为民解忧践初心——访西安高新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张兴无

2023-10-20 16:12:27 - 陕西法制网

编者按:

为充分挖掘各街道政法和平安建设工作亮点,进一步推动西安高新区政法和平安建设工作走深走实,连日来推出的《平安高新建设风采录》专栏,择优陆续展示了高新区平安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走在前列的镇街及先进模范代表等。本期推出西安高新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张兴无的访谈内容,敬请关注。

他今年66岁,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已逾45个年头。45年来,他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全力当好人民调解工作的“消防员”“监督员”“联络员”“宣传员”“调解员”(简称“五大员”),积极为群众成功调解了逾4000起纠纷,及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以实际行动践行为民初心。他就是西安高新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张兴无。近日,高新融媒记者采访了张兴无,详细了解了他扎根基层,真情为民调解纠纷的感人事迹。

退伍不褪色

发挥调解“五大员”作用

家住西安高新区袁旗寨社区的张兴无,是一名退伍军人,1978年从部队退伍以后就成为一名基层人民调解员至今。2012年5月,首个以其个人名义命名的张兴无人民调解工作室正式挂牌成立。通过多年的努力和实践,让他对人民调解工作不断有新的认识和理解。

“做好人民调解工作,重在发挥好调解‘五大员’的作用,这样才能更好地为群众解决很多实际问题……”谈及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秘笈”时,张兴无如是说。据悉,张兴无所说的调解“五大员”中的“消防员”,是他在调解过程中根据当事人双方情绪变化,采取的一种类似消防员灭火冷却的一种技巧,以便让双方稳定情绪,利于调解;“监督员”是他在调解时对相关程序履行、纠错预案等做好监督。

同时,“联络员”是指在调解中做好信息联络工作;“宣传员”是指通过调解达到教育群众、普及法律相关知识的目的;“调解员”是指以热爱调解事业为前提,懂得调解方法和技巧并敢于担当,更好地帮助群众解决纠纷。

当好调解“五大员” 为民解忧践初心——访西安高新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张兴无

学习不停歇

在实践中不断提升自我

作为一位基层人民调解工作者,张兴无凭借着全力为民做好调解工作的一腔热情,多年来一步一个脚印,倾力为民排忧解难,先后赢得多项荣誉和嘉奖。西安市优秀共产党员、西安市劳动模范、陕西省劳动模范、陕西省最美退役军人、全国调解能手……一个个奖项印证着一位调解老兵的初心。

面对取得的成绩,张兴无戒骄戒躁,始终坚持学习不停歇,干好基层调解工作的同时自学各类法律法规,快到60岁的时候通过自学考试获得农村经济管理专业大专文凭,还先后考取了《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婚姻家庭咨询师》《心理咨询师》、国家警官学院临聘教师资格证等多种证件。

如今,张兴无可以熟练地运用《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婚姻法》《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继承法》《反家庭暴力法》《土地管理法》《村民组织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帮助群众解决遇到的问题。

展望未来,张兴无表示,他将继续坚持工作和学习两不误,活到老学到老,通过系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在实践中不断提升自我;同时作为一位老兵,只要群众需要,他将义无反顾,愿为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建设平安西安高新贡献应有的力量。

作者:张晓哲

编辑:马宁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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