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征求《贵港市本级民办学校用地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3-10-20 17:56:03 - 政府网站

为规范我市民办学校用地管理,妥善解决我市民办学校用地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我市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市本级民办学校使用土地摸排情况和用地历史遗留问题实际,起草了《贵港市本级民办学校用地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便于我局完善后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并实施。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至11月2日,社会各界可通过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送达贵港市自然资源局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科,地址: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1032号贵港市自然资源局,邮编:537100,联系电话:0775-4286072,电子邮箱:ggsly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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