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肉”事件反思:私立学校食堂不能“没人管” | 新京报社论

2024-10-20 23:51:39 - 新京报

转自:新京报评论

即便不走招投标,私立学校的餐食也应受到公共监督。

“臭肉”事件反思:私立学校食堂不能“没人管” | 新京报社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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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长丰学校食堂“臭肉”事件,有了处理结果:涉事校长被免职;涉事承包商、供货商被责令停止经营及处以罚款;三名官员被停职。

当地能够快速查处此事,并顺势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行动,值得肯定,也很有必要。但《中国新闻周刊》10月20日,对这一事件的后续报道,也引发公众对私立学校食堂餐食疏于监管的担忧。

如据通报,长丰学校今年8月委托云南润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承包经营食堂,但未按规定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备。而润升物业虽然有食品安全许可证,但许可内容仅为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2项,并没有从事餐饮服务的资质。

此外,润升物业是一家“崭新”的公司,今年2月方才成立,成立1个月后,办下了食品安全许可证;5个月后,承包了长丰学校的校园食堂。

细察长丰学校与食堂的关系,不免让人后背发冷。一是,学校只消单方面委托,即可直接确定食堂承包商,无须任何机构襄助监督,可谓“一指定”;再是,一家物业公司只要愿意,就可以摇身变为学校食堂经营者,甚至可以随意扩展食品安全许可范围而无人过问。

这些异常,或许是这起校园“臭肉”事件最值得深思的问题。若不及时解决,并从机制体制上做出相应安排,改变私立学校餐饮“没人管”的状态,则类似事件恐难以禁绝。

此前有媒体援引有着多年校园食堂承包者的话说,私立学校餐饮是学校说了算,不走招标采购。不过,也有媒体发现,昆明官渡区有些私立学校也曾进行过公开的食堂招投标,且对企业资质等均有要求,有的还要求“企业近三年内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等。

由此可见,在私立学校餐饮这一块,至少目前的管理态度并不明朗。学校既可以参照公办学校进行招投标,也可以自行指定。这无疑留下了极大的操弄空间,也导致外部监管的缺位。

毕竟,招投标制度虽然不能确保中标者不会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但至少能从经营资质、制度建设,以及过往经验等方面多一些约束,促使其少犯、不犯一些低级错误,而入围公示也会使其能够接受社会监督。

而像长丰学校这样以直接指定的方式,决策于密室之中、效果在口舌之上,当然很难保证质量。特别是,润升物业既无经验,也无资质,其成立似乎就是专为承包学校食堂而来。这样的商业合作,也让人看到,学校食堂一旦脱离监管会走得有多远、又有多么扭曲。

退一步讲,即便不走招标采购程序,私立学校餐饮也要纳入公共视野。长丰学校的孩子们一直喊饭菜难吃、有异味,有的孩子还发生呕吐等现象,也有孩子查出尿酸偏高,遗憾的是,这些声音都没有被学校听到。若不是此番家长突击检查发现了臭肉,恐怕这事还得被捂下去,孩子们还得继续忍下去。

因为有刚性用户,因为属于垄断经营,学校食堂如今已经成了企业竞逐的热门生意。这两年,多地中学小卖部动辄就能拍出300多万的天价,经营食堂的利润自然更为可观。合法经营者当然可以获得合理回报,但前提是必须保证食品安全。

说到底,不管公立学校,还是私立学校,食堂的餐食供应都应该在阳光下接受监督。唯愿这一次风波能够促进把私立学校的食堂餐食也纳入严格监管,既要严把承包企业的“入口关”,也要强化日常监管,同时把校长、老师及家长陪餐制度落地落实,切实保障校园食品安全。

编辑/徐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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