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黑龙江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0.6%

2022-01-20 15:10:09 - 媒体滚动

2021年,黑龙江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0.6%,低于全国平均(0.9%)0.3个百分点。在31个省市自治区中,涨幅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与吉林省并列第23位。这是记者从国家统计局黑龙江调查总队了解到的。

2021年黑龙江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0.6%

据国家统计局黑龙江调查总队调查数据显示:2021年各月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呈现出由负转正、前低后高走势。其中,1月份,服务价格整体同比降幅较大,且汽、柴油价格负向拉动作用明显,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下降0.4%;2月份,受猪肉价格同比由正转负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降幅有所扩大,下降0.7%;3月份,虽然食品烟酒价格同比由上涨转为小幅下降,但在汽、柴油等工业品价格同比由负转正,加之服务价格负向拉动作用减小的影响下,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降幅有所收窄,下降0.3%;4月份开始,国际原油价格的持续上涨,猪肉价格同比跌幅较上年持续收窄,直接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由负转正,同比分别上涨0.3%、1%、0.6%、1.1%、0.9%、0.3%、1.2%、2.4%、1.3%。

2021年黑龙江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0.6%

2021年,构成居民消费价格调查的八大类商品及服务项目价格由2020年的涨跌各半,转为“五涨三降”。其中,交通通信类价格同比涨幅最大,上涨4%,其次是医疗保健类和居住类价格分别上涨1.1%和0.3%,共同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19个百分点,成为推升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的重要因素。降幅最大的是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下降0.6%,其次是食品烟酒、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价格分别下降0.5%和0.2%。

记者黄春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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