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牡丹江市东安区淋春院汤饭馆使用不合格餐饮具风险控制措施和核查处置工作情况的通告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2023年1月18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牡丹江市东安区淋春院汤饭馆使用不合格餐饮具风险控制措施和核查处置工作情况的通告。
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牡丹江市东安区淋春院汤饭馆使用不合格餐饮具风险控制措施和核查处置工作情况的通告
在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中,检出我市牡丹江市东安区淋春院汤饭馆使用不合格餐饮具。现将使用不合格餐饮具核查处置工作情况通告如下:
一、牡丹江市东安区淋春院汤饭馆使用的不合格餐饮具
(一)抽检基本情况:经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检验,牡丹江市东安区淋春院汤饭馆使用的餐碗(生产日期2022-9-13)不合格,不合格检验项目为大肠菌群。
经营者信息:牡丹江市东安区淋春院汤饭馆,经营者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江南华府三期德远天玺小区17号楼103门市。
(二)风险控制措施: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对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责令经营者停止使用不合格餐具,立即进行排查整改。
二、对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情况
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0月12日对牡丹江市东安区淋春院汤饭馆进行了立案调查。牡丹江市东安区淋春院汤饭馆销售不合格餐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进行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牡市监处字【2022】274号)。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8日
附件
1批次不合格食品信息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进货来源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进货来源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样品名称
购进/生产日期
不合格项目
标准值
检验结果
检验机构
1
/
牡丹江市东安区淋春院汤饭馆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江南华府三期德远天玺小区17号楼103门市
餐碗
2022-9-13
大肠菌群
不得检出
检出
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