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瑞信国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提示性公告
工银瑞信国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11月20日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简称:国证2000ETF基金,代码:159543。
经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工银瑞信国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11月17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54元,上市首日以该基金份额净值1.005元(四舍五入至0.001元)为开盘参考价,并以此为基准设置涨跌幅限制,幅度为10%。
截至2023年11月17日,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95.98%,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日
关于工银瑞信国证2000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新增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为促进工银瑞信国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证2000ETF基金”)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一一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3年11月20日起,本公司新增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国证2000ETF基金(159543)流动性服务商。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0日
工银瑞信瑞弘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1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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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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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3年11月23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将于2023年11月23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23年11月24日起可以查询,并可以在基金规定的开放运作期内赎回。
3、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权益登记日当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400-811-9999)查询分红方式,如需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2023年11月21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申请无效。
4、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5、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元初始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6、咨询办法
1)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icbccs.com.cn。
2)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7、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相关信息。
8、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0日
工银瑞信瑞景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1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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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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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3年11月23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将于2023年11月23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23年11月24日起可以查询,并可以在基金规定的开放运作期内赎回。
3、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权益登记日当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400-811-9999)查询分红方式,如需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2023年11月21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申请无效。
4、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5、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元初始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6、咨询办法
1)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icbccs.com.cn。
2)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7、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相关信息。
8、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