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深圳市源巨金属有限公司被罚
2023-11-20 15:59:27 -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信用中国(广东)网站发布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深龙华)应急罚〔2023〕389号】,涉及深圳市源巨金属有限公司。该公司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
深圳市源巨金属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26246334R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李万桥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深龙华)应急罚〔2023〕389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违法事实
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五)项及《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年版)》违法行为编号 1024号及《深圳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若干规定》第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决定给予人民币5500元(伍仟伍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0.55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1-17
处罚机关
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