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685证券简称:迈信林公告编号:2024-058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至辉中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至辉中安”)持有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迈信林”)1,907,9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1%。至辉中安持有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发前股份数为1,467,673股,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派送红股获得的股份数为440,302股,上述股东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已于2022年5月13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至辉中安出具的《关于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因自身经营需要,拟减持1,907,975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60日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60日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期间,若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变动事项,前述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至辉中安系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创业投资基金,且投资公司的期限为超过36个月但不超过48个月,因此在减持期间,至辉中安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有关规定减持。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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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他方式取得指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派送红股获得的股份数。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股东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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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减持数量”及“减持比例”以总股本为111,866,667股作为计算依据。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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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他方式取得指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派送红股获得的股份数。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1)本单位将所持有的迈信林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迈信林所有。
(2)在本单位所持迈信林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出于本单位自身需要,本单位存在适当减持迈信林股份的可能。于此情形下,本单位减持之数量、比例、金额等应符合本单位在发行上市中所作承诺以及监管机构的规定。
(3)如本单位拟减持迈信林股份,将在减持前15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且该等减持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方式依法进行。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是√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是√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至辉中安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以及实施过程中的具体减持时间、减持数量等;本次减持计划系上述股东根据自身安排及计划的自主决定,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无
特此公告。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0日